1975年7月部队奉叶剑英(当时主持军委日常工作)和邓小平(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来中共称75年“右倾翻案风”总后台)的命令:中央已将沙甸回民问题定为“回民暴乱”,命令部队对其进行“平叛”。我亲眼目睹了中共对回民的这场血腥大屠杀。
一、起因:回民坚持信仰
沙甸隶属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辖区,是以回民为主的聚居地,有千余户人家、近万人的自然村。长期以来,特别是自“文革”以来,由于中共对传统文化破坏,宣扬无神论,歧视和压制宗教信仰,使回民信奉“伊斯兰教”的自由受到限制,引起沙甸回民的不满。中共多次派驻沙甸工作组,强迫回民养猪,改变生活习俗,限制作礼拜等宗教仪式,工作队员在村子里公开吃猪肉,并把吃剩的猪肉往水井里倒等等,极大的伤害了回族群众的情感,导致回民群众上访讨公道。中共不是从自身去审视共产党的行为,反而把要求信仰自由的行为上钢上线称为:阶级斗争新动向。造谣说沙甸回民受国外反华势力和台湾国民党特务操控、为其提供武器弹药,说回民如何野蛮,在村子里挖地道、埋设地雷,要搞叛乱、妄图推翻人民政权,成立“依斯兰共和国”等等,煽动部队官兵和当地民众对沙甸回民的仇恨。其实从“平叛”后缴获的“战利品”:几十条枪(大多是原配发给沙甸基干民兵的老式步枪和部分“平叛”时被回民缴戒的部队官兵枪枝),几门无法使用的自制士炮、自制手榴弹(用民用钢管、罐头瓶所制,基本无杀伤力)、一些大刀、长矛。清扫战场时有几个另时土堆“地堡”,挖地三尺也未见有地道(其实沙甸的地质情况根本无法修筑地道)。
二、“平叛”手段:法西斯的“烧光”、“杀光”
这次“平叛”从中央(时任公安部长华国峰亲自坐飞机视察沙甸地区)、云南省、州、市的党、政领导组成的地方指挥机构,由军区、军、师、总后分部组成的军事前线指挥机构。有从贵州省调集的某师的一个团,还有当地驻军某师一个正规建制团和几个营、防化营、工程兵某团、军侦察集训队,某师炮团,同时从当地企、事业单位抽调数千民兵作后勤保障,实际参战部队及民乒达一万余人。使用武器除野战部队常规装备:自动、半自动步枪、轻、重机枪、75无后座力炮、82迫击炮、152加农炮、火焰喷射器及数百吨炸药,据说所消牦的弹药相当于朝鲜战争中的“上岗岭战役”。
“平叛”担任攻击部队的有一个正规团:(三个步兵营、一个重机枪连、一个75无后座力炮连和82迫击炮连)、军侦察集训队,其他部队作为外围部队。当凌晨开始偷袭进攻受阻,一个副团长带领的加强连被冲散,其实回民回击部队主要是冷枪和一些自制杀伤力不大的土手榴,于是部队以伤亡大全部撤出,改用152加农炮炮轰,持续数小时后,部队又开始进村子,由于进攻部队遭到冷枪袭击,部队又奉命撤出,随后又开始炮轰,炝轰后用高音啦叭喊话,要村民出村投降,轰一阵、再喊一阵,反覆轰,反覆喊,出村后的回民首先得经本地中共党人辩认,凡被认出所谓参与叛乱者,立即被武装民兵捆、绑殴,(几乎都被打伤,有的致残),然后集中关押。
部队再次进村后,采用连续爆破推进,见人就枪杀,见房子就炸,使用75无后座力炮、82迫击炮轰,炸药炸(大的药包达数十公斤)、火焰喷射器扫射,村子里有三分之二的房屋全部被炸平,后来在清扫战场时发现10多名部队官兵(包括一名副团长)尸首全被炸碎、烧焦,到处是被炸、烧残缺不全的回民尸体。更为残壮的是最后一天的屠杀,有一百多名坚持不出村的回民,除少数持枪外,大部分赤手空拳,当清早出村时,被来自四面八方的步枪、机枪扫射,一会儿全部被打倒在稻田里和田埂上,稻田都被鲜血染红,有的身上被子弹打成峰窝状,打扫战场时,没死的都被重新补枪打死,几乎无一幸存者。
这一次“平叛” 1000多回民群众死亡,数千人受伤、上百人致残,每家都有死伤者,有的一家人全被打死。部队死105名,担任攻击的某团死亡51名官兵。数百人伤、残(相当一部分是部队自伤造成)。
三、为沙甸平反:中共再显流氓本性
“文革”结果后,78年中央为沙甸回民平反时,把指挥枪杀回民的罪过强加在“四人帮”身上,其实四人帮中当时没有一人掌握军权的,华国峰也只任公安部长,无权调动军队。沙甸平反后,回民感谢指挥屠杀他们的中共 “拨乱反正”,为他们平反昭雪,感激直接调动部队屠杀他们的邓小平给了他们好政策。更使人啼笑皆非的是:定为参加组织指挥暴乱的,被判死缓刑的二号人物XXX,出狱后被中共指定为沙甸区党委书记,其他被判刑的也受到中共的任用。
那执行屠杀回民同胞的部队就惨了,自然当了中共斗争的牺性品,成了“四人帮”的帮凶,“沙甸平叛”死亡烈士、伤残者也变成了“因工”死亡和伤残者。中共对死去的阴魂也能摆弄,把活着的国家主席迫害致死、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群体灭绝”也就不难理解了。
200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