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要钱不要人”的立场,有华文媒体悲从中来,称该文将侨民对中国文化认同的诉求变成了充满敌意的道德审判,“给一腔热忱的海外华人浇了一盆初冬的冷水。”限于篇幅,我在本文不探讨双重国籍可行性的技术细节,只接《环球时报》那篇文章的话茬,谈一个人是否可以忠于两个国家?什么时候可能?
从法理上讲,国家是“政治人”之间的一份契约。国家权利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国家作为主权的载体,必须以维护让渡权利者的权利为主要目标。否则,这样的国家形式就是霸王合同,没有合法性基础。现实当中,国家既可能是讨价还价的产物(如美国制宪建国),也可能是出于强买强卖(如红色高棉时的柬埔寨)。米奇尼克面对波兰人的崇高理想被贱价变卖后曾发出感慨,相信上帝,但不相信教会。忠诚与不忠诚,不过是“政治人”,包括个人或群体履约或毁约。世易时移,参照系不一样,忠诚的内容也会发生变化。国家价值的可塑性,决定了国民忠诚的不可靠性与可变更性。它可能从忠诚向不忠诚变化,也可能从不忠诚向忠诚变化。
其实忠诚的内涵也是相对的。当年希特勒对德国的“忠诚”无人怀疑,然而今天,没有人否认他是德国历史上举世无双的“败国子”。六十年前,一位叫施陶芬贝格的德国军官组织一群同僚刺杀希特勒未果,被当成“叛国者”处决。当历史翻过这幽暗的一页,人们发现这位军官对德国的忠诚比元首的有意义。
回到中国的现实,我也看不出国籍与忠诚有什么必然联系。否则,你无法解释那些言必称“忠诚”的公仆如何会提着整箱子现金逃离满天下。与之相反的是,许多华人华侨,励志苦心、十年磨剑,纷纷归国创业。依我看,以国籍对号入座说忠奸,就像躲在意识形态的黑屋子里喊口号,即使心怀好意,也会黑得一塌糊涂。
或者,我们不那么骄傲,放下“民族英雄”、“国家荣誉”等高不可攀的字眼,就像讨论土耳其与德国争夺双重国籍的足球队员一样置身事外、心平气和。我们将“忠诚”视作在各个“国家市场”之间流通的特殊商品。无可争议的事实是,近年来中国政治的进步受益于承认了人的欲望的合法性,⒅鸾プ鹬厝嗣茄≡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