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所谓的关键词文件的内容,除了一部分和色情、暴力有关,大概有一半的内容,是比较“敏感”的政治词汇,如:“胡锦涛”、“江戏子”、“中共独裁”、 “六四事件”,“西藏问题”、“中国政府腐败”、“中国没有言论自由”等等,同时还有和老百姓生命紧密相关的非政治用词,如“大陆隐瞒病情”,“中国政府隐瞒疫情”,甚至还有“真善忍”这样表达道德价值的词汇。
雅虎公司为利益而向中国独裁者屈膝,早已已被世界媒体多次批评。雅虎公司通常的回应是,“我们在中国的公司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那么这一次,雅虎公司到底有没有守法?
中国的宪法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显然,中国公民使用互联网通信的时候,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国公民不但有权不受干涉地谈论与政治无关的话题,如SARS疫情,同样也有权谈论任何与政治相关的话题。至于中国公民使用互联网通信的言论是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是否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这都只能由中国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法取证、起诉、审判和定罪。按照官方的说法,司法审判权属于一个国家的主权,不容任何外国团体涉足。所以雅虎公司对中国公民任何内容的通信的监控和干涉,不论以何种理由,都是违法的。退一步讲,即使雅虎公司对中国公民的侵权行为得到了中共的“授权”,那么依照中国宪法,这种“授权”无效,而且中共还有出卖国家主权之嫌。
此外,对于居住在在美国的汉语使用者来说,如果他们的聊天对象是在中国的中文版雅虎通用户,那么当他们由于政治、信仰或其他思想见解的原因谈论中国的所谓 “敏感话题”时,甚至一旦当中国爆发传染病而海外的华人想通过雅虎通向国内亲人通报疫情的时候,由于中文版雅虎通对于即时通信的监控和干涉,他们显然是受到了歧视。而这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当然,受到歧视的美国居民有权追究雅虎公司的责任。
我们同时还看到,雅虎公司把“中国政府腐败”也作为“关键词”,显然中国政府绝不会因此而杜绝腐败的发生,但是一个腐败的政府却可以使雅虎公司受益:至少它不会支持中国公民追究雅虎公司侵害中国公民自由通信的权利。
但是我们知道,任何形式的腐败都不会长久,不然也不叫腐败了。将来中国法制健全的时候,中国公民仍然可以追究雅虎公司的侵权行为。独裁政权之所以为独裁,盖因其不受法律制约。向独裁政权屈膝者,还谈什么“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