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叫“官妓”,至于真实姓名,我不会告诉你,料你也不敢刑讯逼供,我的身份证是花299元从造假证者手上买来的。我为啥叫“官妓”?这个可说来话长,两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在找工作的时候,需要请一位局长大人帮忙,结果工作没找着,倒被这个局长骗去女儿身,一气之下,本想去告发他,可手上又未掌握任何证据,加上“冤死不告状”的古训,遂放弃了这个念头。
在以后百无聊赖的日子里,我便经常借酒消愁。一日,我独自在一酒吧喝酒,邻桌有一众人称之为处长的人借着酒疯,跑到我跟前胡作非为,我实在忍无可忍,扭着他到隔壁派出所“讨个说法”,谁知,派出所所长非但不主持公道,反而把我训斥一番:“什么?你说我们处长撒流氓?我可告诉你,我们处长受党教育多年,怎么会跟你这个婊子一般素质?再闹下去的话,当心我拘留你!”
打这以后,我便破罐子破摔,索性当起那人人践踏的“野花”来。其实,像我们这类人,最早的时候,尚且被人雅称为歌妓、舞妓、美人什么的,只是到了近现代,我们才逐渐被直呼为妓女、婊子、卖淫女等,可谓一代不如一代。我发现,几乎在所有的动物中,大概只有人才会想到集中一群年轻漂亮的女人,专供男的寻欢作乐,可你听说过一群年轻漂亮的母狗专等公狗来寻花问柳吗?在我们这个有钱就“变坏”加上有权亦“变坏”的社会里,男人们“坏”起来,真是狂荡无耻、不堪入目,许多姐妹因此而不堪折磨,只得带着一身病痛伤心离去。
在这种情况下,我发觉还是当“官妓”可靠,它不用倚街卖弄风骚,不用对年复一年的“打黄”提心吊胆。所谓“官妓”,其实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种产物,即是自愿或被迫充当官员们发泄性欲的女人。封建社会,官员们无不把蓄有多少多少女人作为炫耀权势和财富的手段,皇帝不用说,是“后宫佳丽三千人”,至于大小官吏,亦少有不效仿的,什么小妾、侍姬、歌妓等,应有尽有。早在春秋时齐国有个宰相叫管仲,前人记载说“管仲相桓公,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你看,“夜合之资”竟可“富国”,可见“官妓”功不可没。
到了今天,“官妓”业亦是方兴未艾,比如:有的官员在家里养个漂亮保姆、在路上带个靓妹司机、在办公室安个十八女秘等等,以致许多下属和地方官员也搞不清他“究竟有几个好妹妹”,便干脆“投其所好”,专门动用公款到我们这些“官妓”中间,挑选一些年轻貌美、有文化的人加以培训,再以保姆的身份送往其家里,以获取他和所在的部门对本人升迁、本地政策或项目的支持,对此,我把它称之为新时代中国人自己的“慰安妇”!或许是他们做得太不像话,到了2003年,四川省还要发红头文件加以限制呢。其实,就像道德既是一味致命的毒药,同时也是一种骗人的把戏一样,一个腐朽、虚伪透顶的官员,在种种劣迹未败露之前,无不堪称是道德的样板机、宣传机、播种机,而一个勤于劳作的普通民众,哪怕是一辈子未越雷池一走,也难逃官员指责的厄运。
当然,说到“官妓”,其实和许多官员是一路货色,“官妓”依靠挖掘自身的肉体资源赚钱,官员们则是依靠其手中权力资源发财。所以,厦门走私案中的主角赖昌星,将这二者把玩得天衣无缝,盖在他开办的高级妓院--红楼里,就养着大帮年轻佳丽充当“官妓”,专门勾引有关党政高官,先后竟有数十名官员与“官妓”勾搭成奸,几乎无一倒外都成了其难兄难弟、走私拍挡。我作为“官妓”之一,我既被赖昌星的高超手腕所折服,亦为我们“官妓”无坚不摧的力量所自豪!今天,我虽然不幸栽在你手上,但我相信:抓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不信,咱就等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