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政府全权负责”,曾庆红不会有安全感
声明中否认中国政府雇凶杀人的第一个(应该是最重要的)理由是:“曾庆红副主席访南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南非政府全权负责。”这个理由让人觉得奇怪又耐人寻味。奇怪的是,这个也能算理由?在和平时期,哪个国家领导人出访,其安全不是到访国家全权负责?耐人寻味的是,如果这也算作不可能雇凶杀人的理由,倒好像是说:“如果不是南方全权负责曾庆红的安全的话,中方才有可能雇凶枪杀法轮功学员。”照这个理解,只要看看南方能否达到曾庆红对安全的要求,就可以理性判断他是否雇凶杀人。
所谓“曾庆红副主席访南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南非政府全权负责”,无非是加强保卫,防止狙击、爆炸、下毒等等人身伤害,这些方面曾庆红一点也用不担心,因为南非毕竟是一个成熟的国家,更高级别的安全工作也“全权负责”过,而且南非也没有听说有什么“反华势力”,相反还帮助中国阻挠了“反华势力”在联合国对中国人权的讨论。但是,再高级别的措施也挡不住“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给曾庆红造成的恐惧。
首先,南非安全部门根本不会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什么限制措施,因为法轮功学员一贯没有暴力倾向,不可能伤害曾庆红。其次,对于法轮功学员召开揭露曾庆红如何残害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以及寻求法律手段起诉曾庆红对法轮功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南非的民主制度决定了政府不会干涉。这明摆着的“安全隐患”,只能在“南非政府全权负责”之外,由中方另行安排才能“解决”。
谁雇凶杀人前先跟射杀对象打招呼?
声明中的第二个理由是:“南方和中方警卫人员未与任何法轮功分子有过直接接触。”这简直就是承认了雇凶杀人!谁雇凶杀人之前还与射杀对象“打个招呼”?难道是要给破案留下线索?被黑枪袭击的法轮功学员自澳洲来刚刚入境,自机场租车赶往旅馆,南方和中方警卫人员凭什么跟他们接触?“如果中方警卫人员未与任何法轮功分子有过直接接触”就能否定雇凶杀人的话,倒不如如此辩护:“曾庆红一直都在安全人员的保护中,根本没有机会雇凶,而且他根本就不认识南非的抢手,因为他以前没有来过南非。”
中国政府参与策划的根据不止丝毫
说完了以上两条“理由”之后,声明紧接着说:“关于中国政府参与策划枪击事件的说法丝毫没有根据”。本来,在调查结束之前,完全的根据是不可能得到的,但是“丝毫没有根据”的说法,反而引出了不少的根据:
根据国内透露出来的案例,不少法轮功学员在“打死算自杀”的命令下被警察或者受指使的犯人活活打死;根据家属揭露,2002年在长春有限电视上插播(揭露政府导演“天安门自焚”并杀人灭口、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真象”的刘成军,被围捕后由警察当众连打两枪,后来被折磨致死;2003年四川省成都市的法轮功学员刘德俊在家中被警察抓捕时遭枪击;2004年盘锦市辽河油田法功学员郑群朋在上班途中遭警察连开三枪……
在国外,中国使领馆借用黑社会力量针对法轮功早已是见怪不怪:2001年7月芝加哥中领馆前涉嫌由中领馆纠集的流氓当众恐吓、殴打法轮功学员; 2001年12月芝加哥法轮功学员林战同载有法轮功传单和横幅的汽车被人纵火;2003年6月纽约唐人街散发法轮功真相的学员被疑有黑社会背景人士殴打。至于传闻曾庆红使用非常手段帮助江泽民“摆平”政治对手(如杨尚昆),以及近来中国官场上流行的雇凶杀人(如广东阳春“副市长50万买市长人头”案、福建福州“环保局副局长谋杀正局长”案、河南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谋杀镇长”案等),更显得这次雇凶枪杀法轮功学员事件“很有根据”。
不提雇凶杀人的动机,凸显中国政府腿软
最值得品味的是,侦破任何杀人案件首先考虑的“杀人动机”,在声明里被刻意略过。如果谈到动机,作为参与制定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曾庆红,除了江泽民之外,他大概是全世界最担心法轮功翻案的人。在江泽民主政期间,曾庆红是江泽民所有政策包括灭绝法轮功政策的实际操纵者;在江泽民名义上退位后,曾庆红是江泽民政治利益的首席代表,更是继续江泽民灭绝法轮功政策的策动者;在上千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死以及所有法轮功学员被残害的罪行中,曾庆红都有很重的一份。
很明显,一旦法轮功昭雪天下,曾庆红必定死无葬身之地。现在,法轮功学员千里迢迢自澳洲赶到南非来控告他,长期动用秘密警察监视、跟踪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曾庆红能不知道并感到恐惧吗?这种恐惧,他能跟南非当局解释清楚吗?无论南非政府采取多么严密的安全措施,又怎么能够让曾庆红觉得安全呢?
咬定“阴谋”论,似认定“雇凶杀人”
在历数完上述三个不打自招的理由之后,按照中国官方例行的做法,声明对法轮功再次进行诋毁一番。但是,这一次的诋毁,让明眼人一看,反而表露出了无赖似的架势,且等于认定了雇凶杀人。声明说:“(枪击事件)完全是上述极少数‘法轮功’分子一手制造的阴谋,目的是诋毁中国政府。”
真是绝了!发言人也知道这是个“阴谋”,绝对不是一般的随机的枪杀案;而且知道,一旦证实与中国政府有关,将“诋毁”中国政府的声誉!问题是,在警方调查结论出来之前,涉嫌犯罪的一方,怎么知道这是受害者“一手制造的阴谋”?使出这种“血口喷人”的绝技,看来也是处于无奈:如果受袭者按常规无法控制高速行驶中被突然打爆轮胎的汽车而车毁人亡的话,以抢劫杀人案处理也就结了;谁曾想这些法轮功学员大难不死,而且对媒体讲出了自己受到迫害以及要起诉施害者的前因后果!在这种料不到的情况下,只有把这个“阴谋”论定在受害者自己身上,才可能使曾庆红和中国政府摆脱干系。
问题是,要让人相信几个平民百姓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安排训练有素的杀手在高速行进中把自己双脚打穿,实在不太可能;而一贯不顾国际影响肆意迫害、虐杀法轮功学员的中国政府和曾庆红本人,在最具雇凶杀人的动机和能力的情况下,要想撇清关联,也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