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亚洲时报2004年6月12日报导,澳大利亚所以能够维持目前难民收容名额的其中之一原因是因为:它可能是今日唯一能够对边界仍实施实质管控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因而它能掌握其移民与难民政策。当其它的工业化国家正面临持续失控的人口流入,治安与社会基础建设也受到严重地影响,内部并承受到相当的公众压力,迫使他们采取强烈行动时,澳大利亚仍能延续实施其一贯的庇护与移民政策。
移民人口之管理是工业化国度今日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便利的交通、全球化通讯科技的革新,使得极偏远的乡村都有机会看到卫星电视的播送;第三世界国家持久的经济困境、长年的内部冲突与社会的动荡等这些问题,更加重了未开发国人民所无法摆脱的绝望感,因而导致了全球化的人口移动。其最后的结局便是──导致了大量的非法移民。
这些被移民涌入的工业化国家,则要面对一个愈来愈棘手的难题──如何在大批移民当中去区分“难民”与“非法移民”。根据1951年国际惯例之定义,难民是指逃离迫害的人群,不论是政治上的、宗教的或是种族上的皆然。
在1983年,西欧地区所收到的政治庇护请求总计达73,700件,尚可应付;到了1992年,便达到了692,000件;从1991年至1995年间,西欧全体合计申请庇护的件数达到约240万件。这些数字当然还不包括数十万的非法移民,他们则是直接选择了暗地里的生活。当难民的申请件数增加时,办理手续的费用也随之增加。估计从1990年至1998年间,那些欧洲国家花费约美金400至450亿元在管理其政治庇护体制。
澳大利亚身为繁荣的工业化社会之一员,它也面临着与西欧和美国相同的挑战;亦即,如何维持对于边界的掌控。虽然地理上的因素并不能全完排除,但其影响力正形消弱。在现今黑社会活动日益熟练的时代,从中国大陆或印尼走私人口、组织性的船运非法移民至澳洲,已不会比自东地中海沿岸安排相似船运量载送库德人(Kurds)或斯里兰卡人(Sri Lankans)至意大利来得困难太多。
澳大利亚能与其它的工业化国家有所区别之处,在于其政治的意向对于进入其国的人皆保持控管。以此为基础,澳大利亚的庇护政策则根据三项原则。第一,在所定的12,000名难民收容额中,将其中6000个名额配给从国外选出特别需要庇护的难民。所以,世界上任何地区的难民皆可申请到澳大利亚定居,而且还不用亲自到澳洲的土地上就可办理。
接下来的2,000个名额是分配给“上岸者(onshore)”的需求。根据澳大利亚的立法,以合法方式进入澳大利亚的外国人,在其签证仍有效的期间请求庇护,则可特惠地给其签证延长期限,期限内尚可看到其案件办理的进展。若其申请被认可,他就可获得庇护;如果资格不符,他就必须离开该国。
最后4,000个名额则是给“未登岸者(offshore)”的案件。所有因涉及人口走私而抵达澳大利亚的非法移民会在到达时被逮捕。被拘留的原因不是由于申请庇护,而是因为非法入境。这群人若申请难民身分仍会被接受,但是基于安全的理由,办理期间仍需被拘留在较宽松的环境中。这些案件由于都是属于“二手客”,若在登岸前被认定出来,便会被转送到未登岸案件处理中心,亦即到诺鲁(Nauru)、马奴斯(Manus),后来再到圣诞岛(Christmas Island)等地。
虽然澳大利亚是近代第一个给予非法入境者宽松的拘禁,并留待查核其难民身分的国家,但它并非唯一的。航向美国的古巴难民船,在公海上就会被美国海岸巡防(US Coast Guard)拦截,并强迫登船 。被认定不是难民的人会在12小时内被遣送回哈瓦那(Havana);被认为是难民的人则送到关达那摩(Guantanamo),在那儿他们将被拘禁,并经进一步的筛检。如果认定并非难民,则将他们遣返古巴;如果他们被认定是难民,就给予除了美国以外第三国的庇护待遇。华盛顿方面另有一并行的措施,即每年定额地从古巴移入人口。美国的此套制度,完善地符合了1951年之国际惯例,因为它的确保障了难民不致再被遣返施加迫害的国家。虽然难民不一定能到心目中选择的国家去,但也确实获得了庇护;另前题是,他不能再以难民的身分再移居至较喜爱的国家去。
报导说,正当这种收容中心的想法透过持续的国际间交涉来加速实现时,澳大利亚在给予难民居所方面已跻身世界上在最慷慨之国家之一;在比例上仅次于加拿大。于2000年,澳大利亚每一百万个居民中有342位难民,挪威是333位,美国258位,瑞典166位,日本则是一个都不到。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