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叙述漏掉了的是:其言论程式里并没有追问民主所关到底是人的哪一力量;人又是怎么才经验到民主的?
这些是比她的“两个标准”和“因素”更始源,因而包含她的标准与要素的方面----戴晴所列就是无根之禾。她没有弄清她用来定义民主的要素,只是人的能动能力的如何应用,其全部也只能纳于“应该如何”之内,而任何一个“应该如何”都是“哪是什么”的一种可能----如果那是瓜,其可能性不会结出豆;任何“如何”的合法性都是看它是不是出自它的“所是”,在“所是”里有无这一性质。所以说民主所满足的虽是能动能力正当运用的不受妨碍,但因能动能力并不是独立客体,而人却是实实在在的独立体,就使能动能力成了必然性事实(人)的组成成分,是局部,连它都是服务于客观自在的生命,满足它而需要的民主最终所满足的还是自在的生命。
因而民主就是客观世界的人所需要的一种际间联系质量。
戴晴先生不属于钙化了的已经不能在思维规则下思维的共产党遗老,她有充分的理智,因此她该能理解我们提出的民主定义比她的“标准”、“要素”更为宽泛,我们就有理由要求她与我们一道承认:
1,“六四”是人类史上的一次悲壮而伟大的民主抗挣;
2,“六、四”的丰功伟绩不是民族史所能容纳的,它是人类史的!“六四”结束了冷战,造就了世界政治的新格局;
3,“六、四”使共产主义运动从战略进攻转入灭亡的分水岭;它相当于二战中的诺曼底蹬陆战役;“六、四”是人类价值唯一、和平唯一进程的里和碑。
一、人怎么才能把握到民主的?
提出这个问题,是因戴先生用“六四不包含民主要素”来支持她的结论,她回答《德国之声》采访说:“民主运动包含的要素在1989年5月至6月4号都没包含进去。1989年到街头上抗议的时侯,民主只是一个口号,是很多人的心里的梦想。但是从它实际的操作和具备的要素讲,它还称不上是一次民主运动”。那就得弄清她说的要素到底是什么?她在《“六四”不是一场民主运动》中说:“没有长期坚持抗议的组织,决策中没有各阶层的代表参与,……没有形成成熟的纲领,策略与程序”;在引证“五四运动”来对比的一段又说:“1919年北京学生走上街头,要的是主权和国家地位,是公民主人公地位的觉醒----是一场反帝爱国运动。中国民主运动确切地说是为建设民主社会而开展的启蒙运动,起始于1915年前后的‘文学革命’,起始于对传统专制社会要素的鞭苔、瓦解和对未来民主社会基本要素的论说、推进、呵护。这些虽是点滴努力,特别是基于政治自由的理想与当政者的反复磋商、协议……”;跟下一段她又说:“民主政体不可或缺的法制、自然人的基本权利,公民的政治与财产权利,对不同意见的容忍及平等协商的习惯,包括一个自立的组织不可或缺的信息与财务公开……”。戴先生所讲民主的要素大概就有这些。我愿意对她的这些话做随声的附和:承认这些是现代民主政体应有之义。但她的三篇议论还有没涉及到的:
1、做为纯粹自然人,是怎么把握到这些思想的?
2、她说的这些要素之做为要素到底属之什么?是属之民主,还是属之民主政制?戴先生没有对这二者区分上的自觉;
3、将她的全部举例还原进人的主观性,是属之人的哪一机能?我们提出的这三点,比她讲的“因素”更基本,更原始,是她的“因素”成立的条件,犹于人手的指与掌。
对戴文做出以上澄清然后来定义我们的民主,主观上我们力求建立一个普遍有效性的民主定义。
先来看问题1,单单考察自然事实的人,只有形体,重量,性质……是科学的对象,哪有什么民主?这只是物学(生物学是物学的分支),而民主却是感觉世界的事,是人的一种经验质量,并且只是就际间如何联系的质量。原本意义的人(只做为自然事实)只能“感”,并不能“觉”;有了“知”的“感”才能算作“觉”。这“知”得借凭信号(语言)才能成立起来。因而说,人的生命之能够把握到民主,也是语言的结果。戴先生的这个思想却是以语言运用后(有了能动性能力)为限的,所言只是如何运用能动能力,没有与语言形成前的还原联系,虽说民主所针对的是主观世界,但这个主观世界却是自在的客观事实之中的,那么民主的价值就是对客观事实的人负的责任,民主所造成的平等利便的是客体事实之人。
因而,民主直接就是对每个人意志存在的合法性肯定,及运用上不受妨碍的支持。戴晴说的构成民主的那些“要件”只是人的正当要求不受妨得的条件,程序----如何来约定。要请她理解的是:
民主是一回事(是人际联系的质量);
民主政制是另一回事(是保证人际联系质量优化的约定程序)。
民主包含如何实现(即戴晴的“因素”)也包含人的意志实际上要达到公平的努力。
没有语言,人只是绝对存在物,连关系世界都建立不起来,又到哪里去谈民主?但民主不是不让绝对存在物存在,而是承认它才是意志平等原则的根据。人是因为能够要求了,才体验到意志的压抑与限制,为了不受来自同类的压抑与限制,才需要民主的。为了民主的实现,才有了针对政治体制的民主性要素。因而:单从经验上讲:民主就是意志的际间平等性。
但际间平等的合法性根据呢?却是来于做为物质存在的人的存在上的非选择的(没有原因的)平等性。因而从本质立场上来讲:
民主就是因为人在物质存在上的无例外性,决定了在能动能力运用资格上的平等性;它实际解决的是人际联系的质量。只有语言形成后人才不可避免地建立起际间的及与世界的联系,才能感知到联系的质量。只要运用语言了,人的际间联系不可避免,但联系质量的优劣却是可选择的。
戴晴说的“民主的因素”,其实是优质联系质量的选择(或保证)方法与程序,属于民主的实现形式;而她批评的“做为前导的学生运动、民众街头抗议、信息公开、决策透明、官场腐败、低效……”以及她说的:“5月13号以后行动目标和基本诉求掺与的‘群众运动’、‘党派政治运动因素’甚至‘勇敢份子’、‘偷机份子’……”等等都没超出:是人的意志,是要求,是自然平等的人所具有的,就当然属之民主!合法!是民主的直接内容。
戴晴没有弄清的是----正义是出自不同诉求的比较,形形色色诉求的平等竞争是民主,民主的后果必是最有效的诉求取得认可----实现了正义。检查戴先生所说的“民主要素”,无论是“抗议”、决策、代表、策略、程序、觉醒、磋商、协议……或者法制、权利,政治与财产权利……等等其实都是联系的一定方面,一个项,一个外延,就是说----是关于如何联系的。而她谴责的行为恰恰直接就是人的要求。
要求表达的能够性就是民主。
“八九风瀑”是不是国民表达自己的要求?若是,就当然的是民主!
2,戴先生开列的鉴别民主运动的因素,有一个根本的忽视,她没问问自己:她所开列的这些都还原为什么?属于我们能力世界中的哪一力量?
我想:它们都是要求,即意志。民主所关,只是意志的事,它要求在客体那里的平等性不因主体性而丧失。即在自然那里绝对平等的人在际间联系里仍然应是平等----意志应有平等运用的机会,在意志与意志之间拒绝非并列关系,不允许隶属性。
这样我们就看出戴晴所说的因素,并不是直接意义的民主,而是民主政体所必须的要件。
第3个问题所说的还原,已经充分地完成了:民主不民主所对的就是意志,只要是意志诉求,不问街头临时推选,是勇敢分子,是冒险家,还是……只要不是以侵犯为目的,就是民主。
二、自上而下向民主转型的努力不能成为民众要求非法的根据
戴晴用邓小平在1980年就说过想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到党章中”的话预见多党制,是有点秀才信大兵:邓小平说贴大字报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我有什么权力干涉;英国只一个海德广场,我们有许许多多民主广场,言犹在耳,墨迹未干;还不足一月,他就又说:“我上了他们的当”。民主不是恩赐,戴晴的“自上而下”却就是恩赐。生命不是来自共产党的批准,我们对生命的实现怎么可以说只有恩准才合法?意志既是人人都有的机能,当然地就是人人都可平等运用的,我们尊重并欢迎政权内部力量对民主的展望及努力,但也不能因为有了他们的努力我们的意志就非法!他们向往民主,通过他们对权力的把握把制度推向民主,这是他们做为人的资格,并转换为责任;我们是人就有要求,意志是人不能摆脱的构成。戴晴用政权高层开明人士有改革愿望,改革步骤,说八九民运的爆发事实上摧毁了中国民主的进程,她犯的是一个贵族心态错误,首先她没有人在客观世界里一律平等这个知识的永恒观念;第二是她弄不请人与理念的关系:他不知道能开明的是人,如胡启立、严明复、芮杏文、朱厚泽们,都是自然世界的人,不是理念世界的“共产”,她把人的“能够理喻”性加在了“共产”理念身上,她弄不懂“共产”一词的词义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它本身不发生开明性理喻。戴晴受直观经验的限制,认为阻挠民主进程的是共产党内保守势力的人(如邓力群、胡乔木……辈),她不知道阻挠社会进步的真正根源就是“共产”这个理念。因而她就用上层有改革愿望剥夺了平民对民主的向望。面对自然事物,只有个是人不是人,并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上与下,占有与被占有。戴姊连这个观念都没树起来,怎么能不犯赋予“自上而下”优先性的错误呢?戴晴谴责民众的地方恰恰是政权应看到的动力,是政权应予接纳的。戴姊正确地看到始于上世纪初的“文学革命”才是中国民主的真正启蒙,却没看到主权和国家地位,公民主人公地位的觉醒正是成立于这一民主启蒙之上的,是启蒙结出的:“自己承担起对自己的责任”,存在的资格不能再有让渡的果实。她没看到这种觉醒和要求的本身就是意志表达,意志表达就是民主。
对她的这一看法,笔者认为也有某种客观可能性。就是说若“八九民运”止在恰当时机上(六月之前),构不成如此血腥的镇压,很可能:1、导不出保守势的极端回潮,民主探讨的空间就不至于被堵死;2、就可能为民主保存下较多的种子,留下在较短时间里重新聚结的时机;由于以上两条,可能规定出3,就是政权本身由于没发生屠杀,而有在人类进步,在世界巨变推动下表现出适应的自觉,有掉头的余地。正像共产党从七十年代不得不改革一样。
但这只是一种假设,历史的不能逆转是钢铁般原则。我们----无论是思想家,历史家……当然有以各种假定为前件来推知的自由,但是我们没有用主观假定来武断现实的权利。从有了人类,人就是从直接经验向间接概括攀升,因而全人类都在不可抗拒地走向民主,这也是整个历史的一般趋势,不可动摇,但是完成这一任务的时刻表,完成这一任务所表现的事态面貌并不是必然的:若邓小平们理性开明度超过了“共产”这个纯粹理念对他的束缚,他可能会发现更大更本质的责任----对人的“所是”负起责任,他的活动就朝着让人能够自由地去“是自己”倾斜,当与理念的“共产”陷于矛盾时,他会承担更本质的责任而炸掉理念的共产;当他的理性开明度达不到一个比理念更高更基本的责任时,他就牺牲开明以负责理念,正如他的全部历史那样。邓小平从来不受自己承诺的约束,他的话说翻就翻,所以不能指望他对80年的话负起责任,把他的话当成评价“六、四”为冒险家行为的根据不仅不是充分的,也是不当的。
同理,戴晴所指出的政权内部开明派人物如胡启立、严明复、朱厚泽……胡、赵二公,也不足以支持起共产党的理念“共产”是可以开明起来的。戴晴应明白:能开明的是人,这是一个自然命题,不能开明的是“共产”,“共产”是用来储存思想、道理的,它就是个理,人借它发生理解,但它自身不是理解力。“共产”永远开明不起来,戴先生没有把政权与政党区分清楚;没有把政党与它的理念(宗旨)“共产”区分请楚;没有把邓小平是个自然之人与邓小平又是“共产”理念的责任保证区分开;没有把胡跃邦、赵紫阳;胡启立、严明复、芮杏文、朱泽厚……等等的言谈、行为是自然人的,他们的开明具有开锈锁的价值,但不是必定能打开锈锁区分开。
三、“共产”是个理念,其涵义永恒不变
所以才请求戴晴明白她所看到的那许多可敬人士的开明不一定能动摇“共产”这个词所涵的顽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