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营经济报4月27日报导,投资人此次以“故意不披露已知的负面事实”集体向中国人寿提出诉讼。原因是由于中国人寿在其发行IPO期间,已经知道中国国家审计署之前对该公司二○○二年及更早年度的情况进行了例行审计,并对该公司发出了负面的审计结果,但由于中国人寿刻意封锁此消息,形成中国人寿筹股时股价虚高,致使投资人在消息曝光后因股价下跌造成损失。
消息来源指出,依照“集体诉讼”的规则,每一位在2003年12月22日到2004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人,都可以成爲原告。专家表示,索赔金额的计算方式是依照:该公司上市第一天的收盘价(28.8美元)和与负面消息公布后当天的股价(26.22美元)之差额(2.58美元),乘以在美国发行的股数(ADR总数爲76838235份)后所得金额的20%-30%即爲索赔总金额。据此计算,中国人寿可能支付的索赔金额约为4千万美元~6千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31亿~4.97亿元。
据统计,近年来美国8成以上的集体诉讼案件都在开庭前达成和解,进入一审诉讼的案件极少。专家认为,这场官司将历经调查、取证、司法解释依据等过程,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据美国市场的历史经验来看,中国人寿要赢这场官司的机率可能不大,这起集体诉讼案以达成庭外和解的结果为最好,否则一旦进入正式庭审程序,对该公司的声誉将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其往后上市审核及申报一些投资专案带来不利后果。
专家并表示,无论如何,资金赔偿肯定不是该公司所面临的最大损失。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