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是欧阳懿于2002年10月中共第16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起草了一篇名为《欢迎一个“与时俱进”推进民主政治的执政党十六大的召开》的文章,呼吁中共深化政治改革和重新评价“六四”运动。这样一篇措辞温和的文章,竟然也不能被当局所容。
借此,我推荐欧阳懿的 从“卧底”到坚定不移的人权民运人士--我的朋友周志刚先生小记。另发。
同时,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司法解释,已经提上网络公众的日程。多年来,已经有50余人为此付出自由的代价。
1848年,“共产党宣言”出版前后,马克思恩格斯推翻“资本主义”世界秩序的活动实践化、公开化。欧洲革命失败后,马克思侨居法、英,专门著述无产阶级革命理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用暴力“摧毁”和“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并没有遭到各国资产阶级政府的司法追拿。
19世纪的欧洲,产业革命方兴未艾,工人革命风起云涌,劳资矛盾尖锐,革命作家们享有如此自由的创作空间,使中国民主派“生不逢时”“垂涎欲滴”。
至多是德国密探伪装马克思的工人拥护者造访他只有一个套间的家。一个摇晃的破茶几,给客人用的水杯满是污垢,茶几上只有一个杯子,很可能是马克思自己的口杯。远不如当今我们海外民运的流亡者。时代不同了嘛!
40多年前,为60年代法国“新左派运动”提供政治战略的奥地利人高兹是怎样鼓吹革命的呢?又是如何安然无恙的呢!高兹在以下几本书中表达了很多批判性的激进观点。
如果2004年的高兹作为中国人在中国写同一本书,结果将是怎样?我们不妨,穿越时空隧道,跨过地理鸿沟,做个“自由创作”的游戏比照,中国的司法同文明世界的差距有多大!
奥地利人高兹 1967年着“劳工战略”:资本主义的主要罪恶,是工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创造性的异化。
中国人高兹 2004年着“社会主义劳工战略”:“有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罪恶,是工人在“有特色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创造性的异化。
奥地利人高兹 1969年着“改良和革命”:必须将党理解为一个短暂的结构。它将保证消灭资产阶级国家,以便在最终消灭它自己。
中国人高兹 2004年着“民主主义改良和革命”:必须将“民主党”理解为一个短暂的结构。它将保证消灭“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以便在最终消灭它自己。
奥地利人高兹着 1973年著作“劳动分工”:不触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权力还将在资本方面。
中国人高兹 2004年着“社会主义劳动分工”:不触动“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权力还将在“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方面。
奥地利人高兹 1973年着“社会主义和革命”:革命的目标,并不是赢得国家政权,而是摧毁作为统治人民的国家。本书经常有“夺取政权,改造国家”“反资产阶级”“反资本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
中国人高兹 2004年着“民主主义和革命”:6、4民主革命的目标,并不是赢得国家政权,而是摧毁作为统治人民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本书经常有“夺取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改造集权国家”“反共产资产阶级”“反专制官僚主义的斗争”。
我们反复向中国的司法、警察界介绍现代法制对“暴力惩罚”必须具有的“实施意义”,方为有罪。颜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只具有抽象的书写意义。
欧阳懿起草《欢迎一个“与时俱进”推进民主政治的执政党十六大的召开》,离抽象暴力更远。
民运是一门学问,一门专业,一门职业,一门艺术。
民运这座山,够我们爬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