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4-22 21:41:00作者:
影星林青霞在今年三二○总统选举投票时,被媒体拍到选票圈选内容,有人检举她涉嫌亮票违法。台北地检署发出传票传唤林青霞周五到案说明。
据了解,林青霞被指有亮票之嫌的投票画面播出后,即有人寄检举函给台北地检署,检举林青霞涉嫌亮票违反选罢法。检方收案后签分他字案调查,日前检方曾传唤林青霞,但她未到案,检察官因此再度发出传票。
林青霞在总统大选投票日前回台投票,并对外表达支持连宋。投票当天,她到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投票所投票时,身上贴了张“拒领公投票”贴纸;投票时.因为圈选处布帘未紧闭,媒体拍摄到林青霞圈选动作,甚至还拍到林青霞圈选了二号连宋。
检察官调阅当天新闻录影带勘验,发现林青霞当时将选票拿在手中,对着选票吹气两次,选票未对折地投入票匦,被等候在投票所外的媒体,拍摄到她的选票圈选内容。
检察官表示,林青霞的选票内容外露,是否涉嫌泄漏选举秘密,尚须了解林青霞是否有亮票的犯意,不能单凭“被看到选票内容”就认定构成正副总统选罢法第五+九条的亮票犯罪。
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