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以前,除了其间有一年多光景随母亲流落乡间外,我一直生活在位于L县城羊叉街猪屎坝的一家食品公司。那正是物质极度贫乏的文革年代,而食品公司不仅自己养殖了大量的猪羊(其实,当年的食品公司确切的名称应该是老百姓的习惯叫法曰“养猪厂”),还掌握着L县所有牲口的宰杀大权,垄断了全县的肉类市场。当时,国家明文规定私人,尤其是农民豢养的牲口,主要是猪,还有牛羊等,必须送到附近的食品公司由公家统一收购屠宰。和平的年代里,“猪啊,羊啊,送到哪里去”的问题,给出的答案不一定会是送给亲人解放军。而那时“明亮的解放区的天”我想应该非食品公司莫属。所以,在那个穷得连小偷都难以产生的灰冷岁月,食品公司无疑是一家油水丰厚的特权单位。我就生活在猪的周围,我和我的家,以及食品公司的职工可以通过部门的自利行为在肉类产品上捞取比别人更多的好处。我的小学教师就经常通过我买到猪身上最好部位的肥肉与瘦肉。
姑举一例,以见出食品公司在票证时代的揩油之道。记得那时每到冬天的屠宰旺季,食品公司的家家户户都会准备几只大木桶用来盛贮牛骨头汤。由于食物的困乏和营养的不良,那是一个小孩普遍尿床的年代。油腻腻的牛骨头汤据说是医治小孩尿床的最佳药方。那时侯虽然仍处在“一切缴获要归公”的准军事管制时代,但宰杀后剔尽牛肉的骨头架子,却还没有那一家把它定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但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宰割、瓜分、乱拿的私有财产。所以,在一个“产权模糊”的灰色地带,食品公司以集体主义的名义把垃圾式的牛骨头架子熬成一锅汤,公司职工家属、人人一份。自然,那时食品公司的猪骨头、羊骨头也很多,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猪骨头、羊骨头汤不如牛骨头汤那样诱人。或许,只是我记忆的偏差,对牛骨头汤情有独钟吧。
其实,我记忆深刻的是熬牛骨头汤的方式。当一头牛被宰杀掉剔除筋肉后,剩下的骨头就会被公司的饲养员把它放进用来熬猪潲的大锅里煎煮,猪需要喂养,人也需要进食,人猪有时就不免在同一口锅里混饭吃了。骨头汤通常要煎熬一整天,直到满锅的水面上浮起一层厚厚的油花。那股掺合着猪潲气息的诱人的骨髓的香味至今令我垂涎欲滴,就象《绿化树》里马樱花留在章咏嶙馒头上的手印一样,那是饥饿时代刻在我干瘪胃囊上的“美丽的指纹”。以我现在的眼光来看,如果当时有人问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这类高深莫测的问题时,我定会毫不犹豫地如实回答说:在食品公司喝牛骨头汤!这或许可以算作我太过暗淡的记忆里包裹着伪装的一层略见暖色的调料。
当然,喝牛骨头汤只是我儿时生活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是我和猪在一起生活的尚存趣味的温情点缀。而我最想说的是我在羊叉街猪屎坝跟猪相邻而居朝夕相处的日子。那时侯,我跟猪们一样住在简陋的木板房里,它们就在我的隔壁喘着粗气,很响地吧嗒着嘴巴进食,呼哧呼哧地喝着我洒向它们的尿水。它们蠢笨的额上或背上爬满了我的餐桌边及饭菜旁常见的绿头苍蝇。我跟猪们的住房也差不多用的是同一种建筑材料:大抵都是上好的木材譬如杉木。以现在环保的眼光来看,绝对的 “绿色”无污染。稍微不同的是人们把树砍来后还要祛皮,再锯成一块块的木板,然后“筑巢”;而修猪圈就简单多了,只是把树干裁短,用抓钉,榫头将其连在一起就行了,比我们的人居更接近大自然的“原生态”。我跟猪们就是在这样的“实木地板”上生活起居。
那时侯,我的房前屋后都是一排排整齐的猪舍,猪舍的上面跟我的居室一样覆盖着一层青灰色的砖瓦挡风避雨。神情呆滞的猪们耷拉着耳朵十几头一组十几头一组地被编排在一个个的圈里,它们用石槽做成的长条形“饭碗”镇日里散发着臭烘烘的馊味。猪舍的下面是深深的土坑,其实就是猪的“厕所”,猪比我更先地拥有了室内“卫生间”。很多时候,当猪被宰杀完毕,我自己也时常溜进猪圈宽衣解带,享受一下“坑深粪落迟”的“诗趣”。那时候,我的头脑里没有“卫生”的概念,我所居住的县城甚至找不到一家幼稚园,没有人教我怎样有尊严地干净地生活。小孩随地大小便是街头巷尾的常景。道在尿溺间,我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要在“大粪臭”里品尝“五谷香”。人居的环境自然不敢说就应该比猪居的环境好多少。人的厕所和猪的厕所一样满是黄白黑之物,甚至两者的建筑构造都差不多,上面搭一层木板,下面挖一个土坑,出恭时经常有污秽之物“湿润”屁股,俗话说得好“要找厕所没得巧,围绕阳沟猪圈找”。而且,偶尔还听闻某些自绝于人民的阶级敌人选择粪池作为他们的最后归宿。《左传》上记载“晋侯入厕,陷而卒”,我回忆着两千年后没有丝毫改变的深坑里的满池粪水,绝对相信古人的诚实之言不余欺也。不过,猪还是生活得比我更加不堪,这群没有尊严的畜牲居然可以成天直面着自己的泄物津津有味地就餐,而我至少还可以分辨厕所与厨房。但是,小孩子边吃饭边排污的现象,在我生活的县城也是常有所见。
我不敢说猪在那个年月很幸运地比较接近人的生活,可以和我平起平坐。但,如果我把自己看成一种只是和猪这样的食素动物稍有不同的另一类食肉动物的话,我就应该接受上面的说话,认为人猪混同是可以接受的事实。《芙蓉镇》里的右派对他的相好“米豆腐西施”说:活下去,象狗一样地活下去!他们还夫子自道地在自己风雨飘摇的“爱巢”两边贴上了一幅形象的对联“两个狗男女,一对黑夫妻”。我所改变的不过是将“象狗一样地活下去”换成了“象猪一样地活下去”。无论是做牛做马或者是扮猪扮狗,我都没有在“动物王国”里建立“种族歧视”制度的意思,以为象猪会比象狗更体面一些,或者相反。古之人有所谓“景升儿子皆豚犬”的说法,现代人骂语中也常见“猪狗不如”之类的口头禅,可见猪狗并举,豚犬合流,古今一也。不过,要是换一个角度以人的口吻确切地表述我当时的景况应该是:象猪一样邋遢肮脏地活着!或者说猪似的非人的生活是我“幸福的童年”。
这个悲惨的发现让我伤心不已。但我不能这样没有风度地拘泥于自己灰暗的童年生活。牛找到草料就是一种幸福,我能经常喝到骨头汤且借以减少自己尿床的频率更应算是一件赏心乐事。我应该开心地象“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王顽主一样回忆“阳光灿烂的日子”。但我很难说服自己认同王先生的高论,我只承认我的确比猪生活得要稍微好一些,至少我不会常常感到有“性命之忧”。我的邻居猪们就不同了,它们通常只有一年的寿命,任人宰杀的凄惨结局是他们必然的命数;而我却拥有免于被任意屠宰的自由,人们不能象杀猪一样地轻易地把我抹掉。我象猪一样地活着,却不会象猪一样地死掉,“人权大于猪权”!
说实话,看猪被宰杀的过程是我人生启蒙教育中印象深刻的一课。当别的人津津于自己“金色的童年”时,我只能说我的童年颜色混杂,苦甜交错,不仅有灰色、黑色等五颜六色,最触目惊心的是我的童年充满了“血色”。这猩红的色彩差不多浸透了我童年生涯的每一个角落,使我至今对猪以及跟猪一样被屠夫们动辄捅个透明窟窿的马牛羊不免偷怀愧疚,暗生怜悯。我当时是那样幸灾乐祸地欣赏着杀戮的游戏。作为动物,我生命的起步正是建立在其他动物生命止步的基础上。所谓“食品公司”正是猪牛马羊汪洋血泊中浮起的一条船。当然,我还不至于虚伪到用君子“不忍其觳觫”的高调大论来作为自己假装要远离庖厨的说辞,我至今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我只是想说我以及我周围的人为什么会对残杀生命的情节倍感兴趣而对生命之消失麻木不仁。
杀猪的剧情是这样展开的:首先要准备一个宽约一米,长约两米,高约半米的案板,然后将猪的前肢后腿绑得牢牢实实,可怜的猪兄这会儿只能高一声低一声地号丧;再由几个壮汉把它抬到案板上死死地按住。这时,真正操刀的主角出场了。那红火的场面仿佛涌动着金大侠笔下波云诡谲的江湖风彩,真个有“武林至尊,宝刀屠猪;倚天不出,谁与争锋”的气概。满身横肉的杀猪匠脚笼高统胶靴,身缠落地围腰,英气勃勃而又杀气腾腾地闪亮登场,挥刀直指猪脖子上的软肋要穴之处,任由他猪自叫来猪自闹,我只一口真气足,一刀捅下去,但听得一声惨嚎,接着猪血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喷射而出。我那时还不知道煽情的文人伎俩,想不出用旭日东升或晚霞烧红了西边的天际之类的夸饰来比况血流如注的景象。我所关注的是案板下大木盆里满溢的猪血能否象牛骨头汤一样分给我一份。猪血可也是那个年头不可多得的嗟来美食。至于我奄奄一息的邻居猪兄之惨不忍闻的哀鸣和垂死抽搐的绝望,早已激不起我冷漠心海里的丝许涟漪,哪怕我昨天还亲热地揪过它的耳朵。在一个专门屠宰生命的场所生活多年,即便是童心尤在的孩子,也都百炼成钢,早就对一个生命的消亡习焉不察。
尤为惊心动魄的镜头还不是杀猪,而是“杀跑羊”。杀羊的刀比杀猪的刀小得多,它只比我们现在用的水果刀稍大一点,其形状类似于常见的爱国主义影片里向鬼子们头上砍去的那种大刀,可以说是那种大刀的“袖珍版”。羊是丛林世界里公认的弱小动物,取它的性命比猪要轻松得多,只需一个“职业杀手”足矣。所以,杀羊往往成了“刽子手”们展示自己杀戮技巧的擂台。在最短的时间内,一刀结束猪牛的性命,可以显示杀手的刀法纯熟,认穴奇准;但一刀就了却羊们的性命,却足以让一个职业屠蜓彰嫖薰狻M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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