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呼吁信征集签名活动结束
历时整整一个月的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的司法解释的签名请愿活动,已于3月1日按计划正式结束。签名信已送达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2月1日,大陆一百零三名各界知识分子发起了要求释放要求杜导斌和要求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的司法解释的签名请愿活动。到3月1日的签名截止时间,提供真实姓名的签名人共有1170人。如果加上2003年11月份的两封声援杜导斌的2000多个签名,两次网络签名活动的规模达到3000多人次。
这次签名活动,主要由国内的民间网站“民主与自由”提供续签服务,其他民间网站如《不寐之夜》、《自由评论》、《北国之春》、《学而思》等也相继转载并提供了续签服务。此外,设在美国、且主要由一批中国留学生管理的“萤火虫”网站,在国内的各签名网址均遭封禁后,接续了国内网站提供了续签服务。
由于两会期间官方的严控,原来准备由签名信发起人面交相关部门的计划受阻,故签名信改由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二、呼吁信在互联网上和国际舆论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2月1日,即签名活动启动的当天,美国《纽约时报》就以“中国改革者对颠覆罪法律界定的请愿活动”为题对签名迅速予以报道,并认为“这是互联网日渐成为中国大陆人民争取政治和法制改革管道的又一例子”。香港的《南华早报》、《苹果日报》、《明报》、《太阳报》、《东方日报》,台湾的《中央日报》以及新加坡《联合报》等媒体也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之后,美国的《华盛顿时报》、《奈特-里德报系》、英国的《金融时报》、法国的《费加罗报》和《观点》周刊、德国的《法兰克福时报》、瑞士的《时报》、澳洲的《澳大利亚人报》……等外国报刊;法新社、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路透社、美联社、BBC、共同社、德国之声、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等广播媒体,对此都做了或详细或简略的报道,某些媒体还对一些签名人做了跟踪采访和详细报道。
呼吁书也得到“大赦国际”、“记者无国界”等多个国际人权组织的声援。
在互联网上,境内外的各中文网站和BBS思想论坛也纷纷刊登了呼吁书。
三、网络维权的意义
由于在中国传统传媒都是在官方的严格控制之下,缺乏有效的上下沟通渠道,所以,飞速发展的互联网以其自由开放的技术特征使中国民众有了能自由言说的平台,正如《亚洲周刊》在《网上签名澎湃 抗议言论颠覆罪》文章中所指出的:“长期积压在老百姓心里的民愤和民意在网上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并将焦点聚集在一系列不公正的个案,推动政治改革,影响着社会进程。这是二零零三年中国公共生活中最引人瞩目的事件。网络舆论、言论自由对现实世界产生了影响,二零零三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这让“网络舆论”、“言论自由”、“公民维权”三组词,成为二零零三年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字。”
可以说,2004年伊始的网络维权是2003年的“新民权运动年”的继续。这次签名运动,继续以民间的和平、理性的方式寻求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在此,我们也希望政府能顺民意、维民权,释放杜导斌,对相关法律给出含义明确的和可执行的司法标准,避免下级司法机关滥用该款践踏公民权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中国的政治文明进步。
象2003年声援刘荻的网络签名维权一样,在声援杜导斌的维权活动中,参与签名者的职业涵盖面也极为广泛,不仅有教授、教师、作家、编辑、博士、硕士等知识分子,也有公务员、商人、企业家、大学生、高中生、技术人员、医务人员、退休离休干部,还有家庭主妇、失业者、民工等普通民众。他们之间没有贫富贵贱之分,皆以平等的公民身份加入这一民间网络维权活动,在反对文字狱和争取言论自由上表现出具有高度的共识,并将这种观念共识付诸于维权行动的实践。
自由制度的建立有赖于民间社会的形成和成熟,独立于官方的民间言论空间的建立,乃是最关键的一环。现在的大陆,以垄断权力为后盾的言论管制和以社会多元化及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民间言论空间同时并存。尽管,中共针对网络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管制条例,不断进行全国性的网络检查,封网技术也不断完善,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民间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成本低廉、无孔不入的网络技术,无形中加大了官方的管制成本,也为民间提供了弹性的维权空间。
在中国的国情之下,压制民权与争取民权的斗争必将是一场长期的消耗战。以和平方式争取平等自由权的民权运动,不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或一夜聚变的革命,而是准备进行长期而韧性的斗争,一点一点地消耗掉寡头独裁体制所残存的合法性资源,一点一点地扩大民权运动的道义性资源。以争取为核心诉求的民权运动,可以是低调的平和的,但却是韧性的有力的,尽量争取以法治化的形式展开,尽量争取“沉默的大多数”敢于发声,使独裁政权对人权的每一次公然践踏,皆遭遇到来自民间的道义性反抗。
民权运动将继续循着关注一个个案件的方式来展开,并依靠个案的持续积累而逐渐赢得更多的民间支持--不是耳语式的私下同情而是公开的道义支持。对于反抗独裁的自由事业而言,只要独裁存在,每一个体追求自由的行动,无论何时开始,都永远不会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