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等是怎样被提出来的?
话说阎罗王要让众多灵魂投胎,灵魂们对投胎后的人间一无所知,极之彷徨不安。于是阎王告诉他们: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投胎为一个大国的实权皇帝的传位人,将来当皇帝、有可能成为富贵、智者、名人…也可能成为囚犯、奴隶、乞丐、流浪汉、残疾者、低能儿……同时,要求他们根据自己投胎后可能的处境,在投胎前确定一个做人的基本原则。灵魂们更不知所以。于是他们向上帝求助。上帝提示他们说:你们投胎后,最重要的是能适应人间和安全生存发展;你们要做到的是以最可能小的损失去得到最可能大的利益。同时上帝给了灵魂们足够的选择决定做人基本原则的智能。于是,灵魂们心中有了决定。
到报到投胎之日,绝大部分灵魂选择了“平等”作为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有几个灵魂决定选择“不平等”。
有几个原本决定选择“不平等”的,但到最后一刻还是决定了选择“平等”。
N年后经阴间廉政公署查明,决定选择“不平等”者是买通阎王书记,得知其投胎后将成为皇室富贵望族等高人一等之人,故不愿和比他们低一等的人平等,所以决定选择“不平等”。那几位临时改变主意选择平等者,是因为他们考虑到自已富贵时不愿与人平等,万一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富贵了,甚致要是有一天成为囚犯、奴隶、乞丐、流浪汉、残疾者、低能儿…时,岂不是“愧对后代”?很不划算!所以最后选择了“平等”作为做人的基本原则。
这些灵魂投胎后,人间就出现了平等与不平等的意识形态,并因而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条线。
平等意识就是在这样从人类“无知”状态中引申出来的。
在“已知”的世界里,位居高人一等者一般反对平等,因为平等有可能损他们既得利益;位处低人一等者要求平等,因为平等给他们改变现状的机会。
在 “不知”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要求平等。若选不平等,即使有幸成为富贵,最大利益是保证“原有”不失,万一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时,就失去了改变和发展机会,是全输;是以最大损失去博取最小的益。若选平等,不论自己处境好或坏,都不一定会失去“原有”,但都有继续改变和发展机会,即只会小输,不会全输。所以在 “无知”的状态下,平等是损失利益最小,获取利益最大的选择。这是人们选择平等的“元
理由”。
由于人总的情况是不可能全知、更不可能预知,所以选择平等是最为理性和安全的决定。
一百年前爱先觉罗家族肯定是主张不平等的,但今天或再过一百年后,爱先觉罗家族中人,大多数会主张平等了。细想一下,可有很大道理在里面。
从人性的角度看。人性的一面是自私。要想压制或消灭自私本性,是不可能的。不平等,则必然导致一部分人可自私,大部分人不能作同类的自私,这样一来就可能会在人与人之间引起矛盾、斗争、动荡和失序。人类史周而复始的改朝换代理由在此。
人性的另一面是有“公心”(爱心、怜悯心、道德观念等),当地位高等的人压制或剥夺地位低的人的“私利”时,会引起人们对被压制或被剥夺者的同情和对施压者的反感;这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人类常存不息的“大同世界”思想就是这些“公心”不死、道德尚存的证明。
[二]、事实存在不存在平等?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是自然状态或人为状态都存在不平等,也存在平等。
人的天生智力体力不平等、由之衍生的结果不平等、性别事实不平等、“天定”生于贫富之家的不平等、某人中了六合彩众人落空的机遇不平等…也有无法避开的平等事实。任何人都只能空手到人间空手回天堂(地狱)、任何人都同样有生必有死、任何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沙斯平等地关照穷人和富人…有些是平等中有不平等,例如岁月催人老对任何人都平等,但富人和有知识的人有保建能力会长命些,这是平等中的不平等。有些是不平等中的平等,权贵、富者可“包N奶”或“包N公”,贫者家有一妻已是幸运,这是不平等;但你要生育只能通过性交配达致,这是不平等中的平等。
所以否认事实的平等或不平等都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以事实平等或不平等作理据来论证平等是否合理也是说不通的。
有时候若取消某些类不平等或取消某些类平等,都可能给人们造成大灾难或灭绝人类。例如若取消人生存权利的平等,人类就会处于虎与羊的关系中而遭逢大灾难,严重者会令人类灭亡。若取消人们以自己智慧和努力取的成果造成的不平等,其灾难性记忆犹新、人所尽知的事。
问题不在存在不存在平等或不平等,而在于要怎么样的平等。
[三]、应该和可以得到甚么样的平等?
就现实世界而言,大体上,我们有如下几种重要的判定。
(其一)、坚决要机会平等,不可强求结果平等。
要求结果平等最典型的是土改人民公社大锅饭。这种结果平等最大危害是它窒息人们创造发展的欲望,导致社会萎缩不展。因为中国人对此有深刻体会,不用多言。机会平等,民主制度的社会大体上实现了这种可能。这种机会平等,最大好处是与结果平等相反,它鼓励和激发人们的发展创新欲望,并让欲望有可能成为事实。中国人可以(出国)直接或(从网上等)简接认识到,也不多言。
(其二)、我们要争取的是起点的平等,不要争取过程的平等。
例如,赛跑时,我们要求的是大家都在同一起点线起跑,不能有人在前有人在后。但我们亦不能要求在跑的过程中各赛手必须划一在同一线上不能超前或落后。做生意,我们只要求每一个人都可以依同样规定的手续去谋利,但不可以要求每一商家用同一手段或同样价钱经营,更不能要求同样赚蚀。只要起点是平等的,人们就不应该改变由这种起点平等造成的结果不平等。
(其三)、要自私的平等,不要大公无私的平等。
人要平等之原由是因为人要为自利找到损失最小获益最大的道路;即平等是为了私利的要求。如果要人们选择“大公无私的平等”,根本就与平等的由来和目的相违背,所以不合理,也不可能。因为在逻辑上,如果人可以大公无私的话,在无知状态下,根本就没有平等的需要和理由。因为人人都大公无私了,世界上不会有人来损害你的利益,你也全不在乎别人损害你的利益,相反,人们都相争输送利益给你,所以,你的利益会在别人竞相争送下一定保证无缺,在这样状态下,要平等来做甚么?在这样状态下,平等概念就根本无从产生,更没有必要。关于“大公无私的平等”的平等,因为有毛泽东的土改、公社化、斗私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历史和现存遗害的深刻教训,对中国人来说是不用多讲了。
(其四)、要大家都能接受的妥协性平等,不要单方面强加的平等。
现在我们必须强调争取的是机会平等、游戏规则平等;即法律平等。
比如,有些地方在取得地主和农民双方同意妥协情况下,用赎买方法进行土改让地主转化为资本家;以改变农村地主与农民不平等现实。这是妥协地改变不平等结果,效果良好。毛泽东的土改资改是单方面强加“平等”给地主资本家,其效果和危害亦不用说了。
(其五)、我们要求的是基本权利方面的平等,不是所有权利方面的平等,也不是要求权力方面平等。
例如我们只要求两个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基本权利方面的平等,要求每一个人有同等权利决定国家行政首脑和立法者的权利平等,而不是要求所有方面,例如财产方面的平等,不是要求“人人管理国家大事”权力方面的平等。
或者说,我们要求的是残缺不全的相对的平等,而不是“完美无缺的乌托邦绝对平等”。
[四]、怎么样争取平等
平等为人们所需,但人类几千年来争取平等是挫折多磨的。这一则是平等的正确理论指导迟来后觉,平等的现代化意识是近世的事;二则是人们争取平等的内容有错,例如争取结果平等、追求大公无私的平等…;三则是争取手段有误,例如用暴力手段等。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对结果平等的争论。我上面用的是“不可强求结果平等”,“不可强求”,显然是不可用强求方法,但可用“理求”的方法要求改变结果的不平等。这点颇具争论性。
我们先看事实,同是民主制度的国家,美国和瑞典的财富分配结果大不相同,瑞典和中国的贫富两极分化情况更不同。很明显,美国和中国都有人不肯改变自己既存的不平等结果,去接受瑞典式的相对平等结果,瑞典人也不愿改变自己相对平等的结果去接受美国式的相对不平等结果,更会拒绝中国式的两极分化的不平等结果。
从历史角度看,人们对结果不平等的容忍度也是不同的。古代人们大多视一个人掌握全部政治权力为理所当然,不会提出对这种不平等的异议;但是现代人对这种不平等是不能容忍的。
对一些大家原来认同的规则下产生的不平等结果,当人们觉得这种结果不能再容忍时,只能在提出要求又得到对方同意后才能逐步改变,绝不可由单方面强行改革。同时,这改变也不能过度,以至产生扼杀人们创建发展积极性。要怎么样才算是恰当,这要在不断尝试和磨合中才能取得成功。
为甚么可以对这些结果不平等提出平等要求,又是合理的呢?
在经济方面,因为财富累积的依据是根据人们选定的社会制度和为利益分配而定的法律行事的结果。这个制度有没有不够合理之处,这个法律是否公正合理,人们是可以质疑的,所以人们对经济分配不均的结果提出质疑也是合理的。
在政治方面,现在有人用钱权勾结的手段取得了不平等的暴富结果,这是违反上述正当平等要求的产物。有人要求改变这种结果,是合理的。权力强行集中是侵犯人权的不义行为,对这种不义之不平等结果,用单方面压力令它改变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要求改变这种不平等结果,是天公地道之事。
(本文只是一种初步思考,若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