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若是日本人是有意在“九一八”这一日“制造”了这件“事件”,故意在这一天以蹂躏中国姑娘为目的向中国人“示威”,那的确应该当作一次“事件”来严肃对待。然而我仔细看了项仙君、林炜两位先生写的文章,才发现“事件”发生的“高潮”是9月16日,9月18日是日本“买春团”(实质是一个旅游团)回去的日子,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点,两位先生用了“‘九•一八’国耻日期间”这样的表述方法。作者为了证明日本人的疯狂,还引用了日本人的一句话:“我们就是来玩中国姑娘的!”不过,对熟悉日本人特点的人来说,这也未必够得上日本人制造事件的“预谋性”。为什么?因为日本人有钱、好色是全世界都出了名的。有不少日本男人之所以要到国外旅游,就是想换换“胃口”,寻求一点他国姑娘的“刺激”,所以,日本人的“我们就是来玩╳╳姑娘的”的这句话,也适合于泰国、菲律宾、印尼和中国香港,作为“九一八”国耻日的示威,似乎比较牵强附会,这个是中国人自己的说法。更何况,对日本人来说,中国姑娘“年轻、漂亮、干净和廉价”,所以,我认为这句话更具有的普通一般性嫖客的意义。
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我倒是认为“就事论事”的好,是日本的一个旅游团到中国来的“集体买春行为”。为什么非要将它与“九一八”的“国耻日”联系在一起,这样一来,普通的跨国“民事案件”一下子就上升到国际的“政治事件”了,所以不必认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心理侵略”。
更值得深思的倒是:为什么日本的一个旅游团到珠海来“集体买春”不仅“一帆风顺”,而且个个都能“心满意足”或“心花怒放”回国?为什么珠海这个“特区”能在一获悉“日本‘买春团’”来后能在如此短短的时间内、高效率地组织起一支500余人的由“漂亮小姐”组成的“卖春大军”?为什么这种乌烟瘴气的日本人的“集体买春”和中国人的“集体卖春”能连续三日(16、17、18)在这个极其有名的、堂堂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持续地、不间断地进行?这家酒店的管理者到哪儿去了?这个地区的治安管理者又到哪儿去了?若是将“九一八”这一“国耻日”的“罪名”能成立的话,恐怕这家酒店的管理者和这个地区的治安管理者要“罪加一等”了,处罚时恐怕要加一个“汉奸罪”了。(笔者可没有这个意图)
惟一的解释是这个“特区”的“无烟工业”极其发达,由上而下有一个神通广大的色情联络网,因而,当组织日本这支旅游团来中国的酒店市场营销部刘副经理得悉日本人要“集体买春”的要求后,立即通过珠海的“夜总会系统”的“妈咪”从各夜总会找来了“价格让人满意的”(包夜价格是1200-1800元)的500名“小姐”,这些“小姐”的确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的确是一支“能特别战斗的战斗队”,再加上能嫖善娼的日本人,因而一来以后,“整层楼都只听到淫声浪笑、鬼哭狼嚎”,“有的房间竟有三四个小姐!”其景象之丑、之淫、之臭、之腐,实在是惨不忍睹、不堪入目啊!
当然,当地的官员是决不会承认珠海的“无烟工业”是非常发达的,一定会将其解释成这是“个别现象”,但凡是熟悉中国“扫黄”状况的人都知道,包括珠海在内的一些南方地区,“繁荣娼盛”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中央要“扫黄”了,“风声”紧了,“南雁”肯定要“北飞”,当地也会“安静”一段时间,“风头”一过,“大雁”自然就会“南飞”,这些地区立即就“娼盛”起来。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地区的确存在“小姐卖春”生存的土埌,的确存在“无烟工业”发展的气候。这个问题若不认真解决,当地的领导若不不认真抓,恐怕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发生不仅仅是日本旅游团,其它国家旅游团也会发生“集体买春”事件。
在当今一片声讨日本人的愤怒声中,这样的话不合时宜,甚至还有“亲日的嫌疑”,但笔者慎重申明;笔者决非是“亲日派”,我只是想说,不要一发生什么事情就动不动与“历史旧账”联在一起,爱国也要爱到点子上,不要无限上纲上线,不要制造国际的冤假错案,尤其对那些敏感的、有影响的文人来说,更要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