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叶刘淑仪的辞职,其实只是香港民众对港府施政不满表现的冰山一角。征诸实际,董建华在连任香港特首后,所相继发生的一连串事件,早已让港人质疑港府及官员的施政能力,首先是因公布对于股价过低的股票除牌谘询文件,引发股价急跌,事后各业务主管却互卸责任;后又发生财政司司长因提前购新车,引发避课新税的争议,两事件的主要焦点人物事后虽均向社会道歉,惟对香港官员的威信已造成严重损害。
近期香港大学的民调结果就显示,所有关于特首及特区政府的调查数字都是处于六年来新低,当中,市民对特首施政方针近半年的满意程度平均只有一成三,而对特区政府表现的满意程度则平均只有一成半。
其后,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条规定港府应就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窃取国家机密、禁止外国政治性组织在港进行政治活动,以及和外国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等罪行立法,究其实,在一般民主国家亦有类似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然而在民主国家中有代表民意的立法机关监督并制衡立法的过程及将来的执行,但香港尚未普选,而立法机关亦无法与行政部门抗衡,以致其正当性令人疑虑。
加以中共军委主席江泽民在董建华就任第二届特首宣誓仪式上表示,“港人应该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和统一”,不久港府即宣布将推动基本法第廿三条立法工作(即“国家安全条例”),使得此项立法自始即被视为应北京要求而执行的工作,也使得整个立法过程充满冲突。
香港民众与国际反对立法的团体或国家,担忧香港民主自由人权受损,因而在立法会中,反对立法的议员与政府及支持立法的议员发生激烈争辩或冲突,此时,叶刘淑仪或许因公务员服从上级长官领导性格,习惯贯彻上级命令使然,自去年九月她担负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就展现态度强硬的作风,难怪直接变成香港市民宣泄不满的对象。
据了解,叶刘淑仪于一九七五年加入前港英政府出任政务主任,是港府中首位出任纪律部门首长的女性,因为她的作风强硬而赢得称誉,但今日却也因强硬推动基本法二十三条的作风,反而变成香港市民不满的对象,只能让人感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