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空爱滋带原者犯罪已成大陆社会隐忧

发表:2003-06-28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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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廖真翊北京二十八日电)由于相关法令处于真空地带,由爱滋病带原者组成的吸毒、窃盗集团,已成为中国大陆的社会隐忧。公安部门碍于法令限制无法收押患急性传染病的人犯,这些社会边缘人进出警局已是家常便饭,在官方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因应爱滋病带原者的情况下,爱滋病毒透过他们更迅速的扩散开来。

爱滋病在中国大陆传染的速度远超过官方掌控范围,虽然中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日前在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召开的记者会上坦承,在中国,爱滋病病毒带原者人数很多,中国官方仍在调查、搜集这些数据,但是事实显示,警方甚至无法处理爱滋病带原者犯罪的问题,只能放任他们持续在社会边缘游走,直到死亡那天。

大陆警方无法处理爱滋病带原者犯罪问题,主要是因为北京当局轻忽苟且,导致连收押这类犯人都缺乏法源。

据了解,中国大陆现行的“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者不予收押。此外,中国大陆国务院的“强制戒毒办法”也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对此,北京都市快报引述曾逮捕爱滋病带原吸毒者的公安人员指出,就因为法律处于真空地带,在这种看守所不收、劳改场所不收、监狱不收的状况下,警方也无法处理这些兼具重症患者身分的犯罪嫌疑人。

正因为逮捕过程中可能不慎感染爱滋病毒,逮捕了这些犯人又无法依法收押,因此公安部门对于爱滋病带原者的犯罪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宁可敬而远之。

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有一名被逮捕的新疆吸毒者向警方坦承,他就是因为听说公安对爱滋病人“没有办法”,所以才故意染上。这些兼具“爱滋病带原者”、“吸毒者”、“犯罪嫌疑人”等多重身分的社会边缘人,因为中共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始终处于窃盗、吸毒、被抓、被放的恶性循环中,他们短暂生命的缩影反映出大陆当局至今不愿正视爱滋病问题的严重性,更遑论积极遏止爱滋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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