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浪潮”之引起各方关注,乃源于前两次“重复建设”所导致的普遍亏损资源严重浪费之前车之鉴。而“第三次浪潮”之所以“惊涛拍岸”,实系重复“建设”之“庆父”未去所致。
在任何理性的市场社会,投资者即为资本所有者,他会象爱护生命那样珍惜自身财产,自我保护之本能将促使他时刻谨慎地使用和处置其财以产实现其正当利益和幸福,他们绝不会“偏向虎山行”而热衷于血本无归的重复“建设”。这样,市场制度下的自利之心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重复“建设”及其巨额浪费,使资源得以有效益利用,从而获致了市场社会的普遍繁荣。诚然,自由竞争即意味着同类商品在不同企业间重复生产,这纯系个人之天赋自由权利,且无不是盈利预期下的私人投资行为而非“崽卖爷田不心痛”的失去道德与责任约束的“长官经济”!竞争的后果与标志之一即失败者的破产与资源浪费,但这是实现自由与繁荣之必然代价,否则除非人类宁愿陷于奴役和贫困之中。
重复“建设”这一“胫胎”作为非市场社会之“特色”而经久不衰,实乃体制使然。由于重复“建设”之主角是政府,动用的乃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库而非私产,作为“老板”的官员便无从产生财产所有者的道德是非感而几不会关心投资的合理性,政治权力的强制性与经济运行的复杂性更使其毋需承担投资失败之后果。而既然官员毋需负责,政府就没有掌握财产和控制经活动之道德资格,丧失责任亦显然与效益原则背道而驰。正是责任的缺席使得官员们以重复“建设”为能事,反正其仕途和工资福利与利润无关!让完全不负责任者决策,还有比这更荒唐和有悖人性与理性的吗?丧失责任的另一恶果便是“建设”者们往往奉行“重在参与,只在乎曾经拥有”之哲学,明知该项目会血本无归,然出于无可限量之“控制者收益”之目的,亦大肆争相重复建设,而况项目即GDP、“政绩”乎!那怕从全局和长远来说,必然导致财富的浪费和减损亦在所不惜。
除了利益作崇,重复“建设”之如此肆无忌惮,在某种意义上政府何尝不是遭“逼良为娼”?正是“发展经济,促进就业”这一反理性之公意,赋予了政府操控经济之”“义不容辞”性,重复“建设”自然乃其题中应有之第一要义而无从改弦更张。殊不知,政府作为非生产性政治组织,天然缺乏创造财富之功能,其对经济之唯一正当职责只能是“守夜”:建立法治以保障个人产权与经济自由,济贫以及稳定币值等等。
因此,苛求政府发展经济无异于妄想公鸡下蛋日月出西方那般荒谬而自取其辱且为天下笑。“发展经济”彻底显露出中国人连财富乃源于有保障的个人产权与从事经济活动的充分自由这一近乎不证自明的常识亦不知,而竟寄望于不事稼穑的掌权者之权力的“点石成金”!“发展经济”实乃计划经济之阴魂不散,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即其“与时俱进版”,其道德和知识前提乃“权力即真理”,意即权力有着提升道德与智慧之“神功”,当权者近乎至善全能而唯其有资格亦有能力“规划”经济。姑不论权力的性质趋于腐败此一常识,至善全能这一悖离人性的“致命的自负”必将导致灾难性后果,这是历史和现实的写照。须知官员不是不食五谷的神人,他们统统是你我“一丘之貉”的自利的庸人,哪来理由认为其“高人一等”呢?
重复“建设”意味着投资远超乎市场需求而导致绝非自由市场所堪同日而语的惊人浪费,此纯属飞行员国民财富之减损。重复“建设”所引发的恶性“竞争”大大降低了生产者之利润和收益,其“政治性”必然导致的政府补贴和市场壁垒等乃是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自由和财产权之严重侵蚀而反正义与功利,其对自由市场制度之践踏从根本上阻碍了人们得享“来自竞争的繁荣(艾哈德语)”___它使破产、资源集中和重组、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乃至降价几成不可能。可见,重复“建设”除了“建设者”之控制者收益外,对全社会只能是破坏性的,“重复建设”之谓全然是美化和遮羞,名副其实者乃“重复破坏”、浪费性“建设”。 而欲根治重复“建设”,唯有回归道家的无为政治与斯密的“守夜人政府”摧毁政府“发展”、干预经济之正当性,痛斩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舍此别无它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