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各国打工政策
◎加拿大打工只能在校内
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具有加移民身份、年满18周岁者,才能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按规定,外国留学生是不可在校外打工的,但在学校可以打工,而且工资不上税。
加拿大有关法规规定,外国留学生在学校打工,不能超过一定的小时数,不能影响学习。例如,如果一个学生一个学期有5门课(全职学生),那他就根本没有什么时间在校打工;如果上3门课,他就有时间打工。主要看学生自己的学习进度,如果你想早毕业,一学期修5门课,学习负担会相当繁重,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哪有时间和精力打工?不过,也有修5门课还在学校图书馆打工赚零花钱,而且学习成绩也不错的同学,但这只是凤毛麟角。
留学生在校内打工的岗位主要有图书馆、学生食堂、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外还可以帮助看管实验室,为教授做一些收集资料的工作等等。
有的学生在城里加拿大人开的店里偷偷打工,一小时6.5加元(1加元约合人民币5.22元),老板给现金,不扣税。听说在多伦多市,大多数外国留学生在校外打工挣学费,据说移民局也知道这种情况,但基于打击力度复杂而繁琐等种种考虑,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加移民法还规定,任何雇主聘请没有移民身份的外国人工作,必须上报移民局,并按规定申请工作签证,否则雇主要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判刑。(张文英)
◎法国第一年不能打工
老田是我朋友的朋友,二十出头,却得了个“老”字开头的称呼。自从他去年秋天从巴黎到外省去上学,我们已很久没有联系了。没想到,这次在“老佛爷”闲逛时碰到了他。
原来风流倜傥的老田现在一脸沧桑,真叫我大吃一惊。我问他最近忙什么,他叹了口气说:“在‘陈氏’打工,每个周末两天。”“陈氏”是法国最大的华人超市,坐落在巴黎华人区。其熟食部出售各式各样的熟食,其中以“琵琶鸭”、“烤鸭”等各种鸭子而闻名。看他脸上的倦怠就知道他工作得一定很辛苦。
老田说自己每周工作两个全天,能挣90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8.18元)。除去往返巴黎的交通费15欧元,剩下的足够自己一个星期的吃和用了。只不过老田每周五要从外省坐火车赶到巴黎,然后在同学家借住一晚,第二天一早爬起来去上班,辛苦一个周末以后,再乘火车回到外省的学生宿舍。
看着他匆匆离去,我眼前浮现出他卖力而机械地为鸭子涂上各种调料送进高温烤炉的情景。那以后,每当我到“陈氏”熟食部买烤鸭,都会想会不会碰巧买到老田做的那一只呢?
法国教育部规定:留学生第一年学习期间禁止打工,以便学生们有足够的精力学习。所以,大家在出国前一定要准备好起码一年的生活费用。在法国,有了各种对学生的优惠政策,我们可以把这个数字估算在7000至9000欧元上下。第二年,也只有已开始专业学习的同学才有资格领工卡。所谓工卡,就是你和雇主签合同后从警察局领到的工作许可。没有这张工卡,你就是“黑工”。而万一老板被警察局抓到用“黑工”,他就会吃不了兜着走,罚款是没商量的。
在法国,打工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7.5欧元,工作一天能拿到45欧元。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技能、从事体力工作的留学生都只能拿最低工资。
◎澳大利亚须申请打工签证
在澳留学费用虽比欧美低,但中学生仅学费和食宿一年至少需1.4万美元,大学以上留学生则需要2万美元左右。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很多留学生在业余时间外出打工,挣些补贴。
澳大利亚有关部门对学生打工有明确规定,据堪培拉教育局官员介绍,申请打工的学生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必须持有允许打工的学生签证。违者将被取消学籍,遣返原籍。
具体手续是这样,留学生可凭入境时持有的571类(学生)签证,在学校或移民部领取允许打工的学生签证申请表,然后到移民部申请更换允许打工学生签证。如得到批准,即可打工。
学校的规定是,学生每周打工不得超过25小时,假期可适当放宽。据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留学生介绍,申请打工签证是一回事,但具体打工又是另一码事,这里没有多少活,僧多粥少,往往找不到活干。(李景卫)
◎日本打工有时间规定
在日本,本来对留学生的打工行为并没有什么规定,但随着以学习的名义来日,实际上是为了打工赚钱的人大量增加,日本政府于1990年6月出台了一个法规,规定需要打工的留学生,须首先取得大学的同意,然后凭学校的证明、雇用单位的契约书(注明工作内容和时间等)、外国人登录证,到入国管理局(移民局)申请一份“资格外活动许可”,之后才可以开始打工,同时在时间上也做了详细规定。理由是留学生来日不是为了赚钱,也不应该依靠打工来支付所有费用,包括学费和生活费。
在日留学生中主要分两种,即持“留学”和“就学”签证的外国学生。持“留学”签证中的大学和短大生、专门学校生被规定在1日4小时内(或者一周不超过28小时),但是,从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间,每天允许工作8小时。“留学”签证中的大学院听讲生、研究生(进入硕士生之前),或者大学、短大的听讲生所受限制更大,一般只允许每天打2小时的工(或一周不超过14小时),但和上面一样,从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间,每天允许工作8小时。持“就学”签证的语言学校学生,每天打工时间规定在4小时以内(或每周28小时)。
除了以上一般规定之外,如果超出以上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入管局有可能予以允许。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工作是禁止留学生从事的,如妨碍本来学业的工作、陪酒等色情行业的相关工作等。(扶声)
◎美国打工要有“工卡”
来美留学的学生一般持两种签证,即J1公派学生签证和F1私人学生签证。根据美国移民局规定,持J1签证的正式学生每周可工作20小时,但工作性质必须跟其学业有关;持F1签证的学生每周也可以工作20小时,但工作范围必须在校园之内。纵观美国校园的工作,体力活居多,比如在图书馆整理图书,在食堂打扫卫生,卖饭菜等等。这些工作所得的工资是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5.75美元。这样,一个月下来也不过460美元,能糊口就不错了。
移民局关于每周20小时的规定只是对正式学期而言,在夏天是可以工作40小时的,而且不必限制在校园内。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须去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后,再去移民局办“工作许可证”,即“工卡”。许多留学生都把夏天看成是“挣钱”的好机会,而且一般首选中餐馆。中餐馆里的工作种类很多,最低的可能是去择菜、洗碗,然后有在厨房里切菜、看油锅的,还有在堂上清理桌子、倒水倒茶的,再就是领位,最好的要算招待。因为招待不但拿底薪,还拿小费。在美国小费一般是饭菜费的15~20%。要是做其他的,恐怕连联邦最低工资都拿不到,因为一般中餐馆不大认什么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