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先生:
值此全民抗击SARS瘟疫之际,作为炎黄子孙,我们愿意与祖国同胞和政府共渡时艰!
我们无论居住在何地,但都情系中华。北京城内那一声声救护车的尖利呼啸,也一阵阵扎进了我们的心。
此次SARS本系天灾,但若非官员的颟顸,体制的弊端,隐瞒疫情,轻忽人命,事态何以恶化到如此地步:一国之都掀逃难狂潮,大江南北惊谣言满天;政府信誉一落千丈,国际舆论骂声一片。难道中国二十年改革开放,竟至毁于一疫?难道中国奔小康的前景,竟至毁于一旦?
近日来,你们二位主持纠正错误,采取补救措施,来日犹可追,令国民鼓舞。中国医护人员前赴后继,坚守岗位,奋战在抢救生命第一线,可歌可泣,让同胞感沛。然而,这次SARS瘟疫的大泛滥,却无异向国人示警:仅有天灾并不可怕,但天灾加人祸,却足以将中华民族推向万丈深渊!
今天SARS危机的爆发,已在在显示出:一桩本来危害有限的自然灾害,是怎样在体制惯性的运作之下,一步步地祸及全国,冲出国界的。它已经以极其严酷的现实和触目惊心的动荡,向中国政府说明:钳制舆论,害人害己,并终将危及自身的统治。
因此,即使是为着中国政府自身的统治计,即使是为着中国政府在全世界重建公信力计,现在也到了改弦更张的时候了。
面对当前中国仍在发展着的SARS危机,我们特向中国政府提出如下危机处理紧急建议:
一、加大打击官员隐瞒疫情、玩忽职守的力度,以法治吏。当此国难深重的紧要关头,以刑法为有力武器,对蓄意隐瞒疫情,压制公民、媒体披露真相者;对肩负重要职责,却擅自逃离疫区者,不管其地位有多高,资格有多老,只要触犯刑律,均严加制裁,绝不宽贷,任何人都不具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二、大张旗鼓地树立对人民负责的正气。对勇于公布疫情真相,勇于与隐瞒疫情、擅离职守等渎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予以重奖;对在抢救生命前线以身殉职的医护人员追赠崇高荣誉和大额经济补偿。
三、着手逐步拆除对舆论的钳制,至少可以立即让疫情资讯自由流通:诸如停止对互联网和手机之疫情信息的电子过滤,放开记者对有关疫情的全方位深入报道,……等等,并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政府钳制舆论,垄断新闻给国家、乃至世界造成了如此巨大之灾难性后果的惨痛教训!
四、允许工厂、村庄、街道、乡镇、公司、机关、学校、……等等,实行抗疫非常时期的“基层自治”和“人民自保”,允许他们依据“防疫隔离指南”自行实施各种因地制宜的隔离、抗灾、救助措施。
五、对农民、失业工人等下层弱势民众,要格外体恤;保障其有效的治疗与防疫。对此,国家应拨专款予以支持。严禁拒收拒医SARS患者,违者将负法律责任。对生活困难的病患,予以适当的救济,并严厉打击农村官吏借防疫为名的违法摊派收费举措。
六、随着隔离面的扩大,应加强和改善对隔离区域的管理。要在监测、卫生、生活、心理、娱乐等诸方面予以协调,使之成为配合治疗、控制疫情的一个有机缓冲部分。可以参考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主动求医者给予奖励,对脱逃隔离者予以罚款。
七,国难当头、疫情如火。我们呼吁各阶级、各民族、各政见的民众万众一心,共度难关。同时我们更慎重呼吁军队不要介入任何政治斗争,以利我们的祖国能安然度过这场严重的危机。
我们之中的一些人曾经亲历了九一一恐怖袭击,我们见证过美国人民在危机中的井然有序行为。事实证明,正是在充分开放的信息环境下,人民才更能够抵制谣言,才更临危不乱;正是允许人民自由批评的政府,也才更能获得人民由衷的信赖与支持;正是自由的人民在危机中才更自觉,更理性,更仁爱,更互助、更合作、……,而不是相反。
顺致敬礼!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杜导斌(武汉)
范似栋(西雅图)
傅正明(瑞典)
高 寒 (纽约)
胡安宁(纽约)
刘 晴 (日本)
刘晓波(北京)
茉 莉 (瑞典)
邢国鑫(佛罗里达)
徐水良(纽约)
赵达功(深圳)
郑 义(马里兰)
爱国留学生(维吉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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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