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发展不容易
据记者调查统计,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毕业以后,大致有这么几条出路:
首选应聘去大专院校一般而言,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出路是教学和科研。所以在较长的一个时间里,去大专院校工作是中国留学生的首选。去大学工作有这么几个好处,一是身份好解决。在名目繁多的移民类别中,有一项叫“优秀人才”。凡是在大学里教书的人,都可列为这一类。初次在美国申请到教职的职称一般是助理教授,6年以后,如果在教学、科研以及社区贡献诸方面都达到要求,便可拿到终身教职。但跟工商业比,教育界的工资外收入要低一些,而且跟专业、地理位置、当地生活水准都有很大关系。总的来说,法学院、商学院、电器、计算机专业的收入比文科要高。美国大学教员的招聘一般面向全美,甚至全球,竞争常常是很激烈的。中国留学生中大约有10%的人在大学里教书。
在政府或学术研究部门工作美国政府有许多大型的研究部门,比较著名的有美国航空航天中心(NASA)、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等等。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又分国家癌症研究所(NCI)、国家眼睛科学研究所(NEI)、国家心肺血液研究所(NHLBI)、国家人类基因研究所(NHGR)等27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另外许多大学也受联邦政府委托管理一些国家的大型实验室。每年这些研究所和研究中心需要大批的高学历研究人员,为完成学业的中国留学生提供了就业机会。在这些研究单位工作的优点是能直接接触到最新的科技成果。但缺点是,由于这些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的许多项目跟当年的国家科学预算以及具体基金息息相关,所以在许多情况下,这里的工作是临时性的。中国留学生在这类研究部门工作的大约占总数的20%吧。
去公司做技术、研究、管理人员学工科、商科、会计科的大陆学人走这条路的比较多。在各大公司工作的优点是工资外收入和各种福利待遇都比较优厚。近年来,由于各大公司都想在中国国内的大经济发展中占一席之地,纷纷到国内来建立办事机构。所以,不少中国留学生由于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被聘为代表。去大公司工作的中国留学生约有40%左右。
10%左右自己开公司上世纪90年代中由电子网络行业领头,一批中国留学生集资、融资办起了自己的公司。办公司的好处是自己当老板。但在异国他乡打拼也有诸多不便,特别是集资、融资有一定的难度。随着网络经济的泡沫破裂,这些公司便举步维艰,多数已不得不关张了事。少数存活的,也是在做了重大调整以后,观望发展,伺机再动。目前大约有10%左右的中国留学生在自己办公司。
20%滞留,一时找不到工作这一部分人有的已经毕业,有的是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完成学业,有的是没有办成身份,等等。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去处,又出于种种原因下不了回国的决心,所以便选择“一动不如一静”,呆下来再说。这一部分人,除了个别有永久居留身份的人之外,如果不管不顾就这样呆下去,身份很快就会“黑”了。这样一来,再重新上学或找工作,身份问题就成了一个难以逾越的大障碍。
毕业以后是否能立即找到工作,跟美国的经济状况有直接的关系。上世纪80年代中末期来美的留学生,毕业时碰上90年代初期的经济大萧条,许多人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到了90年代中期,情况有了转机,许多毕业生人还没毕业就有不少工作机会。现在,美国的经济又处于低谷,今年毕业的留学生找工作又要难了。
没有混到“四好”,不敢回国
由于我国的传统习惯,以及一些媒体的导向作用,留学生的普遍心态是“不混出个头脸来,不能回家见江东父老”。这个“头脸”的定义也水涨船高,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拿到学位”,到现在的“四好”---好工作,好房子,好车,好薪水。而且,这个“见”江东父老的“见”还不是回国创业或定居,而是探亲访友,“回家看看”。应当指出:长期以来,从我们一些家庭到用人单位对回国的留学生都有一种偏见,认为他们在国外混不下去了才回来。记者有一个同学,在国外著名大学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但他立志回国教书。可回去以后,从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到单位的同事、领导,都对他的举动感到不理解,说什么的都有。虽然才几年工夫他已成了学术带头人,甚至做到了“著作等身”,但是去年回国见到他,说起刚归国的那段经历,他还是觉得挺委屈。有这样的“榜样”,许多留学生即使开始有回国创业的心思,也要三思而行了。我知道七八年前,有十几个留学生集资成立了一个网络公司。这十几个人都有博士学位,当时大都在大学和科研单位做博士后研究。3年以后,公司因种种问题关闭。而这些博士们大多都脱离了自己的专业,只有去其他IT公司“打工”。据我了解,他们中没有一个回国的。“事情没办成,回去多没面子!”好几个人都这样说。
美国人不会“一再挽留”
在美国,在一个地方干得不顺心、不如意,另谋高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按理说,我们的留学生在他乡碰到困难,战略转移回国发展,这很正常。可是,他们却大多裹足不前。在这方面,一些媒体片面报道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大家都知道,大凡报道留学生创业成功事迹的,都有所谓“放弃高职、高薪,不顾老板一再挽留,毅然决然回来报效祖国”的说法。记者不怀疑,归国留学生中可能的确有几个“放弃”了不少好处的人。但思想解放这么多年了,我们应当诚实地面对现实。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已经有了“高薪、高职”,受到重用了,为何一再要求离去呢?至于“一再挽留”之说,则不能不归咎于一种文化误解。在美国雇主和雇员双向选择早成规范,各方面都坚信人才流动才能将工作做得更好,如果雇员找到了更好的工作,雇主一般都向雇员表示祝贺,同时也坚信能招到更好的雇员。也有个别雇员为了加薪,会在找到一个新工作以后,跟雇主谈判。这时雇主会根据实际情况,完全答应或部分答应雇员的要求,但绝对不会“一再挽留”!记者也曾换过三个工作。其中一次,我拿到对方录用通知以后,去原单位递辞呈的时候,上级主管也提到了工资问题。她说,我们也想过看能不能提出一个跟对方条件相应的工资待遇。无奈对方给你的工资太高,我们要这样做,传出去将不能服众,只有祝贺你高就。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