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3-28 04:42:00作者:
我是一位两岁孩子的母亲,这两天被一则广告搅得心烦意乱:这则广告蕴藏的意思我没看懂,其恐怖的画面却将我两岁的女儿吓得哇哇大哭。
前天晚上8点钟左右,我在厨房里忙活,两岁的女儿跟姥姥、姥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我听到孩子哇哇的哭声,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奔向客厅,只见女儿扑在姥爷的怀里,两只小手紧紧捂住双眼。我忙问是怎么回事,孩子的姥姥愤愤地说:“还不是这个广告!”我赶紧把眼睛扫向电视,电视画面上是一个带眼镜的老女人正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突然手机响了,正当她拿着手机发愣时,从身后蹦出一位时髦少女,然后手机里就喷出血红色的烟雾,这些烟雾喷在老女人的脸上,结果她脸上的五官一下子没有了,只剩下动感地带血红色的标志和一个傻愣愣的没有五官的女人。
听孩子的姥姥说,这已是我女儿第四次看到这个广告了,每次看都会大哭大闹一番,这次反应尤甚,一直哭闹到凌晨1点多。
广告追求新奇、创意无可厚非,可是不是也该考虑一下观众的感受,将画面做得平和一些呢?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