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提“向农民道歉”这个话题,它的前提是:政府应该向农民道歉:为50多年来,对农民进行了野蛮的、粗暴的、非宪法的对待而道歉。
我们已经知道:
澳大利亚政府早在1967年,就做了一件大事:为本国的土著居民恢复了曾经被剥夺了公民权。澳国总理霍华德后来还为此向这个占全国1%的群体作出了道歉;新西兰的政府总理克拉克在2002年,为百年前政府向华人强征“人头税”这一歧视性的制度,向占本国人口2%的华裔道了歉,并在为此作相应的赔偿准备;加拿大政府已于10年前,对于它几十年前实行的排华政策,向它的华裔国民作了道歉;南非政府也为曾经实施了针对黑人的隔离政策,也表达了拆除隔离、祈求和解之意。
中国呢?--一个城乡隔离制度的实施者、一个比旧南非的种族隔离搞得更厉害政府,它该怎么办?
从法律上讲,农民不但有权利要求政府马上废除以“户籍管理条例”为标志的城乡隔离制度、终止继续伤害,不但有权利要求政府向他们道歉,还有权利向政府索取因为实施这种以奴役与剥夺为基本特征的、非人道的制度对农民造成的物质的、精神的伤害进行赔偿,对隔离的罪恶历史进行彻底清算。
在今天的中国,农民人均在人民大会堂的投票的机会只有城里人的1/29,人均可支配的现金的数额只有城市市民的1/15,上大学的机会只有城里人的1/29……如此种种触目惊心的差距,都是政府实施隔离政策直接造成的。
今天中国农民赤贫的原因,是由于他们几十年的劳动所得,被政府洗劫了一空。这是我们农民普遍活得如同乞丐一样的原因所在。但要指出:中国农民憔悴的脸,远比外国的乞丐(或难民)的脸沧桑;他们处境其实不如乞丐:没有哪国乞丐需要向政府交税。没有人算得出,“解放”53年了,政府在我们农民身上掠夺去的财富,到底有多少万个亿。
关于赔偿,我仅说一类:中国城乡教育权利分配的严重不平等,这是众所周知的,其不公的程度也是举世无双的。一个农民的孩子,在上大学的录取线要比城市人高100多分,平均上大学的机会只有城里人的1/29(这个数字是中国教育部今年2月13日发布的报告中承认的;中国财经报去年4月26日刊文说是1/13)。
如果一个农村孩子起诉政府在教育政策方面搞歧视,直接导致了他(她)无法进入大学受教,无法上大学使他(她)受尽了生活的磨难,这样的磨难几乎葬送了他(她)终生的幸福,他(她)就有起诉权,和索赔权,把政府部门送上被告席,提起索赔;千千万万个农家孩子,都可以这么做。
此外,农民还可以对财产权被剥夺、对就业资格几十年被剥夺的一类非法对待提出索赔。 尽管,中国现在还没有出现一起这样关于“国家歧视-公民索赔”的案例。但是,这并不表示中国永远不会有!
--毕竟,这样的政策明显违反了中国的国内法,同时也违反了已经对中国生效的国际法;
--毕竟,在当今的世界,在我们这个宣称“依法治国”的国家里,任何人、任何法人(中国政府也属于法人)必须为其所作所为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是保护中国人人权的另一重武器。从常识而言,国际法的法律效力还要高于国内法。
一旦这样的情况开了先例,潮水一样的索赔活动将会席卷中国。它所涉及的数额,将是非常的庞大,庞大到足以轻易地把中国的这个脆弱的、负债累累的财政摧毁。
我预计有一天:政府会向农民代表(真正的、非钦封的农民代表)求情:求你们让“我”少赔一点吧,政府以前的做法是真的错了,伤害了你们,政府要改正错误。父老乡亲们,你们受苦了!
从今天这样的一个被国际法规范的世界、从今天人类文明所达到的层次这些大背景看,我不相信中国的农民像今天这样受人奴役、受人羞辱、受人欺凌、任人宰割的局面会无休止地持续下去。
迟早有一天,世人会再次地认识到:中国农民是中国最强大的力量;正是这么一个几千年来被人轻贱的群体,在历史上曾经颠覆过一个个皇族和王朝;也是完全仰仗它的力量,我们今天的所谓“共和国”才能够得以诞生。
农民,这个中国数量最庞大、力量最弱小的群体,要变成中国最强大的群体,这个过程需要多久?
--从现状看,有一层厚厚的冰,制度的冰,非常坚固,影响着4/5的中国人的命运。因此有人会觉得破冰的历程会非常艰难。改变现状的努力会是非常漫长。
--可是我说:这个过程也可能非常短暂。--假如我们努力的方向正确的话。
如果和今天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任何人有平等的投票权利去选择国家的领导人,那么,基于他们在中国总人口里所占的比重,那马上,农民会成为中国最强大的势力--不管中国是搞直接选举、还是搞间接选举,只要是搞真正的选举,只要他们拥有了和城里人完全同等的投票权,那么,他们瞬间就成为中国最强大的政治势力;他们的意志将成为我们国家的主流意志;他们马上可以着手去规划自己的幸福、去掌控自己的命运。
那时,没有任何人再敢漠视他们,没有人会有欺压他们的力量。他们的利益诉求会因此而轻易得到实现。他们的冤屈,他们的合法权益,不需要千里迢迢赶到权力机关的信访办去倾诉、赶到中央电视台门口苦等“焦点访谈”记者的舆论声援。
我的意思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他们要赢得尊严,获得幸福,他们再也不需要采用“农民起义”的方式去打破旧的、既定的、对他们极其不利的利益分配格局。一些不屈服悲惨命运的农民不必去效仿陈胜吴广、不必去期待“乱世出英雄”。 人类的抗争的方式也文明化了。今天农民要做的只是:把法律赋予自己的那一个投票权要回来。当然,就现在而言,需要全体中国人发出一个声音:督促中国的领导人做有诚信的人、做说话算话的人,切实履行他们在多个场合、多次作出的有关“遵守宪法”、“依法治国”的承诺,督促他们兑现他们所签署的国际法中切实保障对民众人权的义务。
必须理直气壮地说:享受平等的投票权利,早就不应该成为什么奢求。在联合国两个主要人权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再三地、多次地确认:一国内,不问出身的所有人民,享有这一权利。
农民的公民权利回归后,他们就完全有资格去决定谁来执政中国,他们可以随时可以决定、去更换他们不满意的执政者。他们也可以选择任何他们喜欢的社会制度。他们可以选择任何他们喜欢的经济发展模式。
有人会对我的说法产生怀疑:那样的情形真的能够出现吗?--要真是这样,这可是有五千年中国第一次带有根本性的、本质性的、既换了汤又换了药的、最重要的革新事件。
这也将是中国首次不依靠梁山好汉李逵们挥舞他们手中的“板斧”、不仰仗毛泽东们手上的“枪杆子”之类的武力方式、仅凭“文斗”(毛语)和平实现的社会变革,回归社会正义。--这也不是“什么主义”的“和平演变阴谋”。这是以农民占主体的民众的自主选择。
选举权可以改变中国?真的有那么大的力量吗?
不用怀疑:在现代社会,弱势群体争取到自己法定的选举权利,是弱势者解脱自身苦难的一种最便捷、最有效的武器!
这是有先例的:在上个世纪的前半段,加拿大政府以法律形式实行着臭名昭著“排华法案”,压制华人。大清重臣李鸿章强烈抨击也无济于事。这个曾被人认为是无法撼动的铁板一块的制度,到1947年,当华裔移民争取到和白人一样拥有同等的选举权以后,法案立即寿终正寝了。华人彻底摆脱了被鱼肉的命运。
在任何一个尊重民意尊重选民的国家,没有哪个政治家“勇敢”到了可以肆意漠视选民利益的地步。在选举权“人手一册”的国家,政客无一不去巴结、讨好选民。在这样的国家,任何人的利益都会被照顾到。
我相信,在人类世界,对于一些向善的、爱护每个人、尊重每个人的价值观,这样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和文明准则,人类对它们的认知和尊崇是共同的、是跨越民族、跨越文化的。从上个世纪开始,文明的人类社会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在收复“人权的沦陷区”;搞种姓制度印度,被文明收复了;搞种族隔离制的南非,被文明收复了;马丁·路德·金时代的发生在美国种族歧视,被文明收复了……也就是说:人权沦陷区的势力,在浩浩荡荡、气势如虹的文明潮流面前,节节退败;人权沦陷区的领地,日趋缩小。
这应了国父的那句话: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一切负责任的政府,对自己犯下的制度性罪过,无论大小,都是有修正举措的:澳大利亚这么做了,新西兰政府这么做了,南非政府这么做了。
下一个,该轮到中国了。
中国政府,你会怎么做?
原载《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