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12-02 19:30:00作者:
中新网消息: 原郑州市建行城东路支行职员王翔半年中,将三家单位在银行的4000多万元的存款提走。日前,王翔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案犯薛喜斌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大河报报道,1998年11月,王翔窃取了河南证券在城东路支行的开户申请书后,将申请书复印件交给薛喜斌,薛找人利用电脑扫描技术,制作了假的转账支票。在银行工作的王翔、薛喜斌用假支票分6次将河南证券在城东路支行的1984万元存款转走。
1999年初,王翔与建行建设路支行会计科长王利明(另案)等人伪造印鉴,制作假转账支票后,将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的987.6万元存款转走。
1999年4月,王翔与他人故伎重演,通过假转账支票将河南省博通公司在建行建设路支行的1080万元存款全部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