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犯罪高峰威胁中国社会

发表:2002-09-20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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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汤山小吃店老板陈正平疑因妒忌同行生意比自己好,在对手的食店里投放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鼠药“毒鼠强”,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中毒。疑犯手段如此毒辣,这么多无辜者中毒死亡,震惊国内外,再次令人思考当今中国社会转型埋下的治安隐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提出警告,由于维持社会生态平衡的一些功能丧失,中国社会目前正处在第四次犯罪高峰期。落毒报复杀人案上升,只是中国第四次犯罪高峰期的其中一种表现而已。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急遽转型,导致维持社会生态平衡的一些功能丧失,各种恶性刑事发案率急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曹凤指出,目前的犯罪高峰有三项特征:一是犯罪规模升级;二是罪犯多元化及年轻化;三是犯罪种类扩大。

在分析第四次犯罪高峰期的深层背景时,王大伟指出,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和不断扩大的吸毒人群,成为劫案增长的潜在源头。随着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化,农民在城里寻求迅速致富的可能也愈来愈小,很多人进城后找不到生财之道,从事犯罪技术要求低、犯罪成本低的打劫行为,就成为一些人奢望迅速暴富的首选。统计显示,在城市刑事犯罪中,外地人口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明报引述北京法律专家计永胜律师指出,当今社会财富分配不均、下岗工人急剧增加等因素确实易引发新的犯罪潮。他特别指出,农村大量剩馀劳动力流入城镇,形成巨大民工潮,他们在为城市建设发挥作用的同时,却受到“城里人”的歧视和排斥,一部分民工由于这些不公平待遇而萌生对“城里人”的不满和敌视,当这种敌视心理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会以非理性的方式发泄出来,犯罪就是其中之一。再加上流入城镇的农民并不是人人都能找上合适工作,为维持生计,一些人于是干起了偷、抢等犯罪勾当。

据深圳市公安部门统计,在深圳特区发生的绑架勒索、劫案、杀人、强奸、卖淫、贩毒等恶性刑事案件中,九成以上是来自农村的“三无”人员(无固定工作,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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