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场声势浩大的执法检查运动到来时,女警察张耀春觉得说真话的时候到了。
1998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展开一次执法大检查,背景是当时发生了贺州政法委副书记张保安非法持枪伤人案,目的是强调“队伍教育整顿”。为了迎接上面来的检查团,红色标语挂满合浦县大街,相关报道连篇累牍,各级公安机关多次开会传达精神。
不久,合浦县公安局户政科女警察张耀春也被检查团的人叫去了解情况,让“有什么说什么”。
张回忆说:“当时我心情很复杂,有点害怕,但检查团说肯定能保密,所以我就抱着对组织的信任和忠诚,说了一些真话。”
张耀春说当时检查团很重视,让写书面材料。于是她就认真写了一份《关于合浦县公安局某些人违法乱纪情况反映》交了上去,材料主要涉及该县公安局枪支管理问题、某些公安科室赌博问题和某些人养小老婆问题。
检查团的保密措施让张耀春很放心,他们专门安排张到北海市政法委打印出这份材料,只交给了当时北海政法委执法大检查专案组的四位领导:市委副书记兼市政法委书记段某,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黎某,市政法委副书记苏某、汪某。
说了真话,张耀春说自己轻松得“连睡觉都踏实很多”。
不受欢迎的人
张耀春想反映情况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开始是一名老师,而警察原是她最尊敬的职业。但1995年调到县公安局后,她发现情况不是她想的那样。
最早在内保科负责枪支造册登记存档,她发现这里枪支管理之混乱匪夷所思。某些干部为了谋取私利,竟然凭着私人感情给社会上的“包工头”、“大老板”们佩枪,甚至以种种名义违法销售枪支弹药给一些单位和个人。
老实的张耀春寝食难安----“那些包工头素质很低,配枪就是为炫耀,万一喝多了酒……”
张耀春还做了几次不识趣的“傻事”:1995年合浦县清理“小金库”,公安局内保科一位领导违法销售枪支弹药,没有收据,就让张耀春等人找发票来。但张没有表态,也没有找,让领导起了疑心,以后,很多事情就不让她知道了。
还有一次,内保科车库里六七辆缴获的新自行车不翼而飞,门锁完好,更奇怪的是“偷车”还需挪动停在外面的单位轿车。张耀春“很傻”地到处提出疑问,惹得领导更不高兴。
内保科里好些人骂她“多事”、“神经病”,张耀春苦闷,为了躲避是非,于1997年调到户政科工作。
泄密
没想到,递交材料两天以后,张耀春的前夫突然问她:“你对检查团乱说了什么?有人说要拿10万块钱买你的人头。”
这像晴空霹雳,把她震懵了。难道那份材料泄露了?
半信半疑之间,相继两个朋友来提醒她“小心”,她举报材料中的一个公安人员公开说“开摩托车撞死她还不就是一起交通事故”。
这份材料的泄密范围之大让张耀春感到震惊,一段日子之后,她甚至从一个乡派出所所长那里听到了自己举报的内容。
一次,她到别的科室去玩,同事面带尴尬地对她说:“请你以后不要来这里了,上次局领导看见了骂我,说你们告诉张耀春什么,好让她告我的状?”
带着恐惧和困惑,张找到了专案组。但运动来得快,去得也快,执法大检查说结束就结束了,检查团的人员解散了,回到了各自的岗位,街上的红标语已经被雨冲刷得没了颜色,她材料检举的那些人还没一个受到调查。
张耀春预感到自己的处境非常不妙。
辞退
1999年6月7日,合浦县公安局“分流”21名警察,张耀春是其中之一。理由是“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1996、1997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
但县纪委组织的调查组发现,这次“分流”方案是县公安局几个领导的“个人行为”。所以三个月后,张耀春等又回到了公安局工作。
在这次非法的“分流”中,张耀春显得很特殊,因而给合浦县纪委调查组组长郑剑锋印象深刻,他介绍说,那次“分流”的宗旨是解决超编严重、队伍年龄偏大的问题,对象是调入公安系统时年龄超过35岁的人,而1995年张耀春调进公安局时不过29岁。
调查还发现,即使按照公安局所说的理由,张耀春也不应该被“分流”,因为在基本事实上出现了不该有的“疏忽”----张耀春并不像材料所报的96、9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只有1996年考核不合格。
但张耀春没有想到,她还是躲不过被清退的命运。
2000年7月,广西北海市清退了27名“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人员”,张耀春又在辞退之列。这次清退的理由与上次相仿,“组织纪律表现差,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得过且过,98、99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
这同样是个比较特殊的理由----其他人大多有着走私、滥用枪支等明确的违法乱纪事实,不少情节恶劣的人已经在监狱服刑。
让张愤怒的是,在辞退文件下来将近半年的时间里,她一直不知情,照常上班、领工资,直到年底人事局不发给她岗位奖金,她去追问原因时,才知道了这个消息。
此次清退工作办公室的主要成员、北海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辛序林强调,对张的辞退是严格照章办事,“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这在文件列出的12种被清理对象中有着明确的界定。”
但张耀春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大有蹊跷,“做手脚”的成分很大。1999年的考核结果直到2000年6月才让她本人知道,7月23日人事局才通知她申诉,而在那之前的7月11日,以这个未经申诉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的辞退文件就已经下来了。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连辛序林都认为很少见,“被评为不称职的人,大概几百个人里都没有一个,更何况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证明张这个人工作表现的确太差,屡教不改,已经非常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
张耀春做的是什么重要的工作,以至于她不能“称职”呢?
户政科科长欧兴瑞笼统地说是“身份证工作”。张耀春苦笑着告诉记者,刚到户政科让她负责身份证的审核工作,突然间就不让她签了,她就帮临时工去切身份证底卡、贴照片,但后来连这份工作也不让她做了。
对于有大专文化程度,有警校合格证的张耀春来说,这么简单的任务做不好,实在有点让人费解。
张耀春的办公条件也值得一提:她长期没有办公桌和门钥匙,开始领导说是条件困难,“克服克服”,但比她后调进来的同事都有了桌椅钥匙之后,她却依然没有,直到她向上级部门申诉之后才给匆匆配上。
在1998年,户政科开始做出勤纪录,没有门钥匙的张耀春来早了只有在别的办公室等待别人开门,在出勤纪录上,她写上自己实际到达的时间,却多次被科领导和内勤划掉,改成迟到。
“既然你们决定我的到达时间,还要我自己登记干什么?”张耀春一生气,从此不再登记。
现在,长期没有出勤纪录成为张耀春“工作不负责任”评语的致命证据,欧科长和一位副局长就这样告诉记者:“上班不上班,你去查她的考勤纪录。”
检举内容被证实
记者注意到,在北海政法委此次清退人员名单中,有一个被开除的人和张耀春的那份举报材料名字相同。
这个人叫劳家忠,在张耀春的举报材料中说的是他“养小老婆”的问题,“事故中队劳家忠养一个(小老婆)在廉州中学对面的一建司出租房……”而在北海政法委的材料中,他被开除的原因是因为触犯了刑法。劳家忠于1998年12月----也就是张耀春举报他6个月后因为纠集黑社会团伙绑架小老婆的老公被判刑12年,现改判为3年。
“如果当时能够根据张耀春的材料追查下去,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也许他不会走上犯罪道路。”当年北海市执法大检查专案组的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但对于为何当时没有迅速查下去,碰到了什么阻力,这位负责人缄口不言。
张耀春当年的材料还提到了交警大队的周某养情妇的问题,2000年,他也出了事,因为纵容情妇在酒店签交警大队的单吃饭、并且贪污交警大队20多万人民币。
“本来可以挽救的人没有去挽救,到底是谁的责任?不去调查这些问题,到底是爱他们还是害了他们?”张耀春质问。
而张耀春在材料里一再强调的枪支管理问题,后来也在几起事件中暴露出来,最突出的例子是1999年合浦发展银行的李书成,在吃饭时与人争吵,非法持枪杀人未遂,还有2000年一位“黑社会老大”在吃饭时因敬酒问题与人发生口角,一枪打死了对方。
张耀春每次听到这样的消息都心情沉重,但她这时候已经自顾不暇。
申诉和尊严
在那次执法大检查检举泄密之后,张耀春多次到各级部门申请调查,要求调查的不仅是那些违法乱纪者,还加上了自己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但她发现领导们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了。
一些新到任的领导,在她第一次来时往往还报以同情,后来态度就迅速改变了。一位领导曾坦率告诉她,听说她包里揣著录音机,到处录音告状,他自己都害怕。
在申诉过程中,她的处境不仅没有太多改善,反而还不如以前。
对她打击最大的一次是1999年在北海银滩,当时她陪两个朋友来玩。没想到一辆警车里下来三个警察让她“回去”。原来,宾馆里恰巧在开一个厅以上干部的“三讲”学习会,北海市公安局某领导看到了张耀春,害怕她“闹事”,找了警察“喊”她回去。
张耀春认为,银滩是个她有权自由活动的公共场所,不愿“回去”,就被硬架上了车,挣扎中,张上衣领口被扯脱了线。
那次尊严扫地的经历让她确认,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2001年2月底,张耀春为自己被辞退之事向合浦县人事局提出了申诉,短短几天后,她的申诉被驳回。
公安局一直没有分配住房,离了婚的张耀春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家具很少,她的大部分东西只能存放在一些杂乱堆放的纸箱里。在记者提出为她拍照时,张耀春从其中一个箱子里找出来显然已经过时的绿警服-------她还没来得及领叫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