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出版的商业周刊发表美国的MEECO和Tiger Optics公司的首席执行官Lisa Bergson女士文章说,她最近第四次前往亚洲,她的此次亚洲之行成为了接受学会如何在亚洲以贿赂作经商手段的教育之行。
新加坡的一位商业界人士说,新加坡人太诚实,他们在中国吃不开。台湾商业界一些人士将亚洲的商业行为这种无所不在的腐败----贿赂委婉地称为“华人的商业模式”。
文章说,上述新加坡商业界人士认为,虽然新加坡人口绝大部分是华人,但是,他们一件抛弃了靠贿赂经商的传统。他说,在新加坡,如果商业活动同法律抵触,人们自动放弃商业活动,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人们是想办法绕过法律。
直到最近,新加坡人吸收西方行为规范的能力是新加坡人的一大优势□新加坡靠出口而生存的。但是,随着中国大陆作为一个经济大国的升起,新加坡要在同善于以贿赂经商的台湾人和大陆人竞争中获胜,将非常困难了。
文章说,新加坡人认为自己就如同香蕉一样,虽然象所有中国人一样,他们黄皮肤,但是他们内心是白色的。新加坡人认为,他们是华人,但是他们的学校和政府是英国式的。
她说,她在亚洲认识的一位商业界人士的刚刚起步的小公司从一个跨国公司的竞争者手中抢走了一个合同。那位商业界人士嘲笑跨国公司说,‘“他们不懂亚洲的经商之道”。她问,跨国公司没有华人吗。那位人士说,“有,销售部门经历是华人,但是他在美国出生的,因此不能算真正了解亚洲特别是中国人的华人。”
美国的《外国腐败行为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严厉禁止商业中从事腐败活动,但是,美国却支持亚洲的腐败透顶的国家如中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更不用说美国对中东国家的支持了。
文章说,亚洲的大部分国家都各有各自的腐败特征。例如,在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政府就索要贿赂。在马来西亚的一位西方管理人员说,马来西亚政府会向人们作出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