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6-29 19:14:00作者:
日前,湖北启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将组织6名在押服刑的原厅处级贪官现身说法,用这种特殊方式,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但这种“警示教育”的效果究竟如何,目前也争议颇多。
日前,新华社播发新闻详细披露原浙江省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建国和原天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峻腐化堕落的过程。文中披露,两人曾多次受过“警示教育”。在审查中,他俩不约而同交代了一个荒唐逻辑:他们看到“警示录”,看到那些比自己级别更高的干部犯了更严重错误时,竟“忽然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梁峻写道:“想想现在社会大环境像一个染缸,官场中的人时有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以此为自己平时犯下的错误寻找到了一种精神上的解脱,更加麻木不仁。”
“警示教育”竟然起到了让腐败分子“如释重负”的作用,这应是有关部门始料未及的。中国青年报为此发表评论说:制度建设是防范任何不法行为的最佳途径,舍此无他。当我们醉心于“警示教育”的每一次成功操作时,我们往往会因此忽略弥补制度上的缺陷。
《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