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音报道,张建中是保护中国律师权益委员会的负责人。他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9千个律师事务所中位居第六,他曾经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和公安部副部长李济周的腐败大案中,出任过他们的辩护律师,从而在中国享有相当高的曝光度。
然而,自5月3号起,张建中就被北京公安局拘留,至今不许他与家人和他的律师见面。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律师、纽约大学法律教授孔杰融最近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大家都不清楚张建中被拘留的确切原因。孔杰融说:“我们所知道的只是,当他被拘留的时候,他的律师事务所被告知,他被拘留的原因是作伪证。”
*刑事法第305条威胁律师*
孔杰融说,中国当局经常对律师冠以作伪证的罪名。中国刑事法的第305条规定,任何人帮助他人作伪证的话都是犯法的。这对辩护律师带来的问题是,如果被告在法庭上收回在拘留期间由于受到压力甚至折磨而做出的交代,但被告在后来被定罪,为他进行辩护的律师也可能被定罪,说他协助被告作伪证。
孔杰融说:“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手段,目的是压制和恐吓律师,限制他们为被告进行真正辩护的能力。这个条文就象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力斯剑。这就是为什么北京的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特别是全国律师协会都对这个规定感到非常关注和担心,因为这个武器也会被用在其他律师身上。”
事实上,中国不少辩护律师也以作伪证的罪名而被判刑。<<华盛顿邮报>>援引中国消息人士的话说,警方和其他安全人员使用这条模糊的条文,在全国范围内监禁了至少100名辩护律师。
*拘留原因不详法律条文模糊不清*
孔杰融教授不愿意对张建中被拘留的真正原因进行猜测,但是他没有排除这个案子与一些腐败案或是他保护律师权益的工作有关的可能性。孔杰融教授说,根据中国刑事程序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及国家机密的案子除外,嫌疑人在被拘留48小时之内可以与律师见面,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了解案情。张建中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指定一名合伙人来负责这个案子,而且聘请了刑事程序方面的知名律师,但是警方在将他关押了5个星期之久,仍然不允许他与律师见面。
孔杰融表示,这个案子看起来并不涉及国家机密,因此警方无权阻止张建中与律师见面,这种做法是对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公然违反。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中国部发言人拉杜格说,除了有关法律条文模糊不清之外,中国的执法人员并不真正理解律师的作用。拉杜格说 :“中国前几年修改了刑事法和法律程序。法律的修改改善了审理程序。可是不幸的是这些法律没有得到适当的执行,包括法官、警察等执法人员的态度没有多大改变。他们不理解律师的职责,就是为他们的当事人辩护。”
孔杰融说,张建中被拘留一案特别具有讽刺意味,也说明中国司法系统缺乏独立性:“问题是,任何与中国法院有关的事情,中国法院、检察院和警察都是在同一个共产党机构的协调之下工作,确保法院不能够做出独立的决定或是违反警方的要求。”不过,孔杰融还表示,这个案子也说明中国的辩护律师越来越活跃,更加积极的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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