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6-07 04:07:00作者:
香港消息:据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星期四报道,辽宁省辽阳市有关当局逾期拘留四名工人领袖,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
报道说,今年3月17号到24号,辽宁省辽阳市20家工厂的三万名工人联合示威。此后,公安人员以"非法集会"的名义拘留了示威组织者、辽阳市铁合金厂工人姚福信,肖云良,庞庆祥和王兆明。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拘留30天内如果不能释放,则应当由检察院发出逮捕令,并通知家属聘请律师。但是,到目前为止,四名工人领袖被捕已经两个半月,他们的家属并没有获得相关的通知。
据报道,辽阳市检察院一位官员对[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表示,检察院对于四名工人的处理已经作出决定,但决定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