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家说话,天不会塌下来”,这是毛泽东说的。壮哉斯言!相信毛泽东当年说这句话的时候或许他自信真理是在他那里,所以他不怕别人说话。不管真理是不是真的在他手里,起码这句话本身就是真理。
现在有人不敢让人民说话了。不仅不敢让自己国家的人民说话,甚至不敢让外国人民说话。是不是连他自己都认为真理早就不在自己这一边了呢?
诺大一个中国,13亿人口,只准有一个声音,那就是中央电视台及其“鹦鹉学舌”的各地方电视台;只准有一份报纸,那就是《人民日报》,其它各地市的报纸无非是该报的“克隆”。
那“新闻联播”能看吗?有人看吗?反正我是不看。手拿遥控,时刻准备着换台。你看看那几位播音员,那是在播音还是在作报告?那语气,那表情,整个一个领导训话!
全国没有一家非官方的独立的报纸,没有一家民办的电视台,一个中国人,甚至官方认为的某些“高层次”的人,如大学的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最近也不能看香港的电视了!当然,政府官员们还在看。
这一点颇难以让人理解。同为中国人,香港、澳门人民能知道的新闻,却不准大陆人民知道;领导能知道的事情,人民群众却不准知道。为什么?
官方的理由是因为违了什么法。法并不等于一切,有的法是好法,它代表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有的法是坏法、是恶法,它代表和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并且损坏了人民的利益。
不要拿法的大旗来唬人。秦始皇也有法,不是也一样亡了吗?合法的“法”,是人民制定的,是代表和维护人民的利益的;而不是统治者一方制定的,尽管他说他能代表人民。
官方对国外、境外的电视新闻如临大敌,视为洪水猛兽,不想让人民知道,想必那些新闻一定是对他们不利,所以不准人民知道,以免破坏了他们在人民群众中的美好形象。但中国的卫星电视新闻却日夜不停地向外国广播,不知老美、老外们是不是也不准他那儿的人民收看,或者是也按收听、收看敌台论处,又或者也是按“违法”论处。
一个法官,如果只准原告说话,不准被告说话;或者只准被告说话,不准原告说话,你有理由认定这位法官徇私枉法;某些政府官员只准自己的“喉舌”说话,不准民 众说话,你有理由认为他说的都是假话,至少大部分是假话,至少是对政府官员自己有利的话是假话。
“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这是谁都懂得的道理,可我们中国的政府官员就是不让人民?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