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导,学员被吸毒女犯不分昼夜地监视着,不准洗漱、睡觉,炼功即遭毒打,带脚镣、手铐、电棍电、关小号、体罚双手高举过头面壁站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半。
夏天,被迫在烈日下曝晒二十多天。被关在只有几平米的房间内坐“军姿”,不准说话,不准动或闭眼,屁股都坐烂了,还半个月不准洗澡。 冬天,被罚坐水牢,有的长达半个月,还每天十多个小时都不准去解便。
肉体上的摧残对学员不起作用,该所又从北京调来司法部“转化团”对学员进行洗脑。其间,强迫看诬蔑不实的新闻报导、广播录音、录像。不从辄遭电棒、警棍、狼牙棒、皮带、金竹条、细绳、钢笔戳穴位、手铐等酷刑,有的学员被打得遍体鳞伤。
近6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志清被楠木寺劳教所的管教唆使刑事犯用钢条打得昏死过去,屁股被打得没有一块好肉。50多岁的张凤清长期被罚每天在外站立17小时,达半年之久,有时还被捆住手脚扔在太阳下曝晒或雨淋。学员李冯琪被逾期关押,以致不能在其父临终见最后一面。 管教还强迫学员做“下蹲”,一般超过150个就有生命危险,成都的毛坤被迫做1000个,广安的汪世英被迫做到1300个。
残酷迫害以七中队最剧,其管教对学员称,上有“政府”撑腰,打死也白打,不负任何责任,尸体扔了就是。
电视台多次至楠木寺劳教所炮制假录像 ,一学员对记者称,原身患血管瘤,自炼功后全好了,而电视台播放时,只有该学员的画面,记者谎称是炼功使其患了血管瘤。该学员强烈要求更正,却被当局非法关押达15次,后送劳教一年多。
法轮功学员强烈呼吁联合国人权机构、国际人权组织、各国政府和人民关注发生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的暴行,救援仍被非法关押的学员,敦促中国政府:尽早释放无辜的修炼者,还法轮功清白和修炼者的自由和基本人权。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 4/23/2002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