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3-08 07:10:00作者:
我怀着浪漫嫁到台湾十多年,没想到丈夫曾把我打到脊椎断裂,昏迷休克数小时。生完小孩还被打。一次大量出血,从此失去生育能力,整天生活在失去生命的恐惧中。”
带着仅有的300元台币(约75元人民币),大陆新娘小叶终于带着孩子从夫家逃了出来,并争取到离婚和孩子的监护权。
事实上,在台湾有小叶类似遭遇的大陆新娘并非少数。经常协助处理此类案件的赖芳玉律师说,台湾的大陆新娘受到家庭暴力的比率很高,不仅是长期性的,暴力情节也比一般严重。
而在台北市龙山妇女服务中心家暴求救的个案中,每20个人就有一位大陆新娘,且碍于台湾有关规定的重重限制,有的大陆新娘担心求救后会引来更大的报复,长久以来忍气吞声。
据台湾励謦妇女部主任廖雪贞介绍,大陆新娘在台湾最常见的问题是,在家庭遭受暴力后由于没有经济自主权,往往不敢声张;难以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或延长居留期限在台照顾子女;或是生完孩子后即被夫家遗弃;或是不再有夫家当保人,无法到台照顾子女。
有的大陆新娘被夫家揍得鼻青脸肿,被反锁在房内不准出门,或被扣留证件和机票,夫家还向警方谎报失踪。大陆新娘逃出来报案却被拒绝受理,或是以“失踪人口”处理,要求必须由丈夫来销案。
在台湾,诉请离婚的审判中,遭受婚暴的大陆新娘常常因为身份特殊,难以争取到子女的监护权,即使有孩子的监护权,也因子女幼小,无法代为申请当母亲的保人,导致母子分离。
对此,台湾一些妇女团体特别发出呼吁,要求当局尽快修改相关法令,还大陆新娘以合理人权。
台湾的一项统计表明,从2000年累计到今年1月底,在台申请身份登记的大陆新娘达62619人,若包括以短期护照居留的大陆新娘,累计在台的大陆新娘有1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