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外滩花园的小业主们看吁一栋栋被炸毁的住宅,心情沉重,围观的群众也指指点点:“新房一年前刚竣工,现在又被拆掉,如同儿戏,跟玩积木似的。”
据星导日报消息,外滩花园建筑在武汉长江防洪区内,很明显地违反了国家多项政策,但它却能从一九九四年开始,一路“绿灯”通过了地方各政府部门的层层审批。更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危险小区却销售火爆,在被炸毁前已经有九成的房子被认购。
外滩花园为甚么能建成?建好为甚么还要炸掉?谁来为造成的损失负责呢?
一九九四年,武汉新一轮投资开发热中,武汉市汉阳区政府将目光盯上了东门江滩上的一块近八十亩的地。但这块地是在长江防洪墙外的河道上,在这种敏感的地方搞建筑项目应该是慎之又慎的,但有关部门对建筑项目的“热情很高”。
于是,汉阳区防汛办(该单位正是对这块江滩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之一)找来了正在寻找投资项目的武汉鸿亚实业有限公司,并向他们提出“外滩花园”建筑项目。这家公司老板萧某下海前曾在汉阳区机关任过职。
双方合作的背景是武汉市防汛部门提出了一个“以堤养堤”的思路,这个思路后来发展成“把防汛当作产业来抓”的口号。按鸿亚公司有关人士的说法,作为回报,鸿亚公司拿出数百万元资金给防汛部门,名义是资助防汛事业。
就这样,一九九四年外滩花园由汉阳区防汛办、汉阳区政府批覆开发。不久,武汉市计委正式为长江城市花园(即外滩花园)立项。外滩花园立项时,武汉市刚刚把“两桥”开发(即武汉长江大桥和武汉长江公路桥)列为该市“九五”计画的重点专案,立志把汉口长江沿岸建成武汉的“上海外滩”。
一九九五年八月,湖北省计委、省水利厅、武汉市政府、市规划局、市防汛办等单位的官员参加的一次会议上,外滩花园更被确立为武汉市开发“上海外滩”和“浦东陆家嘴”的启动专案,会议要求把启动专案建成示范专案。
关于有人提出这个专案是否妨碍防洪的问题,这次会议认为,该方案已“充分考虑并确保城市防洪安全”,并“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基本达到了要求”,并宣布“可以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值得注意的将“外滩花园”推为“示范专案”的负责人,就是前湖北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大强。
有了这次会议的支援,外滩花园工程的进展如虎添翼,各项政府审批一路绿灯。一些官员对外滩花园的评价颇多溢美之词:“美化江滩,美化江城”、“探索出了以堤养堤、把防汛当作为产业来抓的新路子”、“拉开了武汉建设上海外滩、浦东陆家嘴的序幕”。其中最离奇的一个评价是“加固了江滩,有利于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