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去民政局,二是上法庭。两个地方都有"劝合" 这么个过程。但法庭在办事方面的干脆和迅速,以及其判决所产生的法律效应,还是让大多数人愿意通过法庭解决离婚问题。
上法庭要请律师,请律师就得有费用。现在大陆对律师的收费标准没有通一规定。所以有些地方,尤其是有名的律师收费相当高,但一般来说在二千元左右,收入低的按其财产比例的1-2%左右。这是第一笔费用。
第二笔费用是法院调查取证费用。申请离婚的一方如果怀疑对方有隐藏的收入或财产,可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这笔费用要看调查过程复杂不复杂,一般是几百元人民币。
第三笔费用是诉讼费。法院的诉讼费有个大概的标准。夫妻财产不到一万元的,收50元。超过一万元的,就按总财产的比例收诉讼费,多的到上万元都有。
以上三笔费用中律师的诉讼费用是必花的,法院取证费有的就可以省去。还有两笔费用,一是财产分到时可能产生的损失,另一个是孩子的抚养费。
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平分在婚姻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和股票、家用电器等。其中容易产生损失或者争议的是两种。一种是婚前财产,还有一种是卖股票或者卖房子所可能带来的损失。有的离婚当事人因不能证明部分财产是自己婚前就有的,离婚的时候只能"充公"。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股票,离婚时也不得不"割" 掉。
还有一种费用是要延续到离婚以后,及至小孩长到18岁为止的,那就是亲子抚养义务费。这个费用通常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由离婚双方协商出一个数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就由法院裁定。一般是离婚一方付给养孩子一方工资的20-30%,或者是协议比例或数目。
这以上的要花费的项目,都还是花在明处的。不在明处的,比如当事人花在请客送礼、贿赂法院上的钱,误工误时钱,感情、身心耗费等等。有些是无法用钱数来计算的。对于收入低、心理素质差的人来说离婚确实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下次节目,我们来谈谈婚姻中和面对离婚的女性如何在心理,尤其是经济上保护自己。
(自由亚洲电台) (高瞻 1/29/2002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