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方报告提三大问题
香港动向杂志2001年12月报导,十一月中旬,在中央政治局例会上,张万年、迟浩田以军委副主席代表三军、四总、国防部、军事院校和离休军官以及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中共十六大筹备领导小组,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新时期全军建设、发展的若干建议和意见》的报告书。该报告书是张万年在政治局这次例会上,亲自递交给江泽民的。
该报告书全文有二万三千多宇,共提出了三大问题:一)关于军队建设中紧迫要解决的问题;(二)关于军队落实跨越式朝高科技、尖端装备发展的问题;(三)关于军队在党的领导下的作用和地位的问题。
●赤裸裸的要权方案
该报告书在第三大问题中,赤裸裸地向中央提出了军队在新届中央委员中、中央政治局中的地位和权力分配方案:
一、在中央军事委员会架构内,设常务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扩大中央军委委员班子。
二、面对着严峻、风云多变的国际局势,本世纪三大任务;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艰巨、神圣任务,台湾台独气势嚣张,要强化、提升军队战斗威慑力,提升军队在政治领导层的地位。
三、由军人担任中央军委常务副主席、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并进中央书记处任书记。
四、国防部长、总参谋长进中央政治局,任政治局委员。
五、四总:总参谋部常务副参谋长和四名副总参谋长中二名进中央委员,二名进候补中央委员;总政治部主任、常务副主任进中央委员,副主任进候补中央委员;总后勤部部长、政委进中央委员,常务副部长进候补中央委员;总装备部部长、政委进中央委员,常务副部长进候补中央委员。
六、军兵种:海军、空军、二炮司令员、政委常务副司令员,进中央委员,副司令员或参谋长进候补中央委员。
七、大军区、北京卫戍区司令员、政委进中央委员,常务副司令员或副司令员,进候补中央委员。
八、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军事指挥学院校(院)长、常务副校(院)长进候补中央委员。
九、中央军委隶属的军事院校、国防科研单位、省军区、集团军中,留置八至十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名额。
十、武警部队、中央警卫局的主要负责人、司令员、政委进中央委员,副司令员、副局长进候补中央委员。
●军方在政治局班子中占七分一的比例
上述军方开出的权力清单,摆明军人进中共核心层政治局常委、政治局中要占七分之一的比例(据知,十六届政治局常委仍是七人,政治局成员是二十三至二十五名);在中央委员会班子中,要占五分之一的比例(据知,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班子是二百十五名上下,候补中央委员是一百六十五名上下。)
●军方还要增加军费
张万年、迟浩田在该报告书中,还提出要求增加军费,称:经费开支严重阻碍、影响了全军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和适应国际形势变化,以及打好、打赢一场高科技局部战争;阻碍、影响了军事装备高科技跨越式发展;阻碍、影响了研制高科技军事武器成功批量投入制造。
据悉,了2001年年初,张万年迟浩田也曾以四总、国防部的名义向中央政治局打了份题为《关于军队加速现代化建设,适应国际局势变化》的报告,要求在今后五年,特拨二千亿至二千五百亿元研发、制造高科技军事武器,使全军实现跨越式发展,该报告中提到四十多项高科技空、海军导弹、激光、束子弹等,都因经费困难而不能投入制造。当时,中央仅批出八百六十亿元,但留有余地称:待财政收入有好转,或局势发展恶化,再提升特拨经费。
●报告书其他一系列要求
张万年、迟浩田于十一月中旬提交的报告书,还提出了下列一系列要求:
一、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国防部、四总、军兵种、各大军区主要领导成员,不设退休年龄规定,以适应军队的神圣使命、国际局势。
二、全面提高职业军,事人员的经济待遇
三、全面落实对退伍、复员、转业军事人员的工作、生活、家属的安置,保障巩固后备军事力量在战争时期发挥作用。
四、各军兵种、各大军区、省军区增建军事院校,提升军事人员掌握、操纵高科技装备和先进军事战术。楔迭B军费开支要按国民经济增长、国家面临安危、军队担、负新世纪任务来酌情调整,确保一旦战争发生,能有足够力量,作出打击和反击性打击。
六、优化军兵种,适应国际军事发展和未来高科技战争。
●江泽民的承诺
就张、迟的报告,江泽民、朱熔基、胡锦涛和温家宝、曾庆红交换了意见。除了军方要进政治局常委会一项还要研究外,其他要求,包括军方对权力的要求,以及特拨经费、跨越提升军队装备等,都作了承诺。
●胡锦涛保证军方的六个“提高、提升”
作为新一代中共领导人胡锦涛,也对军方作了保证,今后要对军方有六个提高、提升;提高军人的经济、福利待遇;提高对有功的军事人员、部门的嘉奖;提高军事人员转业,退休的政治、经济待遇;提升军队装备;提升军队高科技的掌握、运用;提升军队在政治架构中的作用。
●2001年起军队年终发双薪
2001年,全军职业军人、军事人员年终都享有双薪:第一线部队、特殊兵种、军事装备研制部门、人员,享有二个月至四个月的月薪作为奖励。
十一月二十八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又下达了二OO二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指令:全军职业军人、军事人员年终享有相当于或不少于一个月的月薪工资及岗位、职务津贴,在一线部队、特殊兵种、军事装备研制部门、人员,年终享有相当于或不少于两个月薪工资及岗位、职务津贴;有关军级单位,有权根据成绩、贡献等,作出对部分人员在年终享有相当于三或四个月的薪金和岗位、职务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