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1-11 23:26:00作者:
妻子已经怀孕半年多,眼看孩子不日就要呱呱坠地,可生育证就是领不下来,这可急坏了侯先生。
据《半岛都市报》1月11日报道:侯先生是即墨人,他的妻子麦女士是广东江门人。据侯先生介绍,由于麦女士的户口还在江门老家,所以只能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在原籍办理“生育证”。当地计生部门要求她出具盖有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公章的“已婚未育证明”。但侯先生这些年来一直在青岛工作,因此,他户口所在地的即墨开发区计生办以“对其近期婚育情况不了解”为由,拒绝给他加盖公章。
今天,记者拨通了即墨开发区计生办宫主任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一方面他们对侯先生近两年的婚育情况确实不了解;另一方面,按照山东省有关条例,他们也没有盖章的义务。
据青岛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的王处长说,侯先生现在应该拿着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要求出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