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12-20 18:23:00作者:
成都12月20日消息:今年10月10日晚8时许,现年20岁的南京某学院计算机系二年级学生张某伙同同学叶某、陈某、杨某3人,去洗头房找小姐至宾馆开房间嫖娼,一夜花去1600元。
昨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将该洗头房女老板刘国秀以容留卖淫罪批捕,对4名大学生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此间华西都市报援引南京媒体报道,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大学生公然带小姐到宾馆嫖娼,在他多年办案中还是首次遇到。从此案看,这4名大学生应该不是初次嫖娼,故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应引起重视。
学院方面表示,这4名大学生已被开除。江苏省教育厅一位老师在采访中表示,大学生中出现这种事是非常可耻的,前几天在报上看到北京大学生带小姐到宿舍嫖娼,深感震惊,没想到南京也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