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与狗共餐”引发不满

发表:2001-11-16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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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狗共餐”,这是发生在沪上的又一则关于宠物的新闻。近日,有人带着小狗进入肯德基曹杨店内就餐,主人在桌上就餐,小狗在桌下啃骨头,还不时地“举”起双脚,作“谢谢”的动作。然而,旁边却有顾客大为不满,说无法接受“与狗共进午餐”的事实。

  “与狗共餐”,据说是体现了“人狗平等”。然而,某些人把“爱狗之情”发挥得淋漓尽致之时,却对他人表现出了极端的轻视与冷漠。动物往往是许多疾病的传染源,“病从口入”,他人正在“进口”之时,让动物混杂其间,染上疾病的机率会大大增加。而狗无论多有灵性,毕竟只是四足爬行类动物,以变相强迫的方式让他人“与狗共餐”,造成的心理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再试想一下,如果大家都带宠物进出餐馆,任凭阿狗桌下狂吠,阿猫上桌争食,小兔子在地上乱蹦,更有鸽子、鹦鹉在头顶盘旋,偶尔还排泄点什么“调料”下来……沪上的餐馆若成这般景象,恐怕影响的不仅仅是顾客的食欲,而是城市形象了。

  其实,《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早有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众场所。”而有些人陋习不改,不但将宠物带入餐馆,还带上公共汽车,这倒使笔者想起另一件事。九十年代,西部某贫困地区曾实施过“形象扶贫工程”,具体说来,就是要实现“人畜分居”,当时,一些贫困户人与猪、牛、羊还同居一室。我们不能简单地批评那些贫困户生活习惯不好,贫穷使他们别无选择。

  相比之下,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的上海,还有人让大家“与狗共餐”,这是文明的倒退呢,还是“一道都市风景线”?也许有人会说,宠物与畜生不同,但人各有所爱,谁能保证没人宠爱更让人厌恶的飞禽走兽?若大家都把宠物带到公众场所,那将是怎样的“一道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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