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关于“三个加大力度”的讲话
中共在反腐败斗争中,对高级赃官有反有保,这个“区别对待”的政策,中共一直讳莫如深。
八月十五日,中央书记处把江泽民在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至各省、部、军级党委,正式下达了保护腐败的政策。
江泽民讲话的主题是“三个加大力度”,即:加大力度治党、治领导干部队伍;加大力度强化以法治国;加大力度进行反腐败斗争工作。
江泽民讲话的中心是要对党政内部高官的腐败作区别对待;警惕反腐败斗争工作走向反面。
江泽民提出,以下九种情况的人要保:
一、在政治上、路线上、方针政策上,能同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在地方、部门,不搞拉帮结私、不搞小山头、不搞宗派活动的;
三、在党内、政府部门,不搞阳奉阴违、不搞两面派活动的;
四、在党内、在社会上,没有引起民愤、民怨的,党内外关系较好的;
五、挪用、侵吞公款,不是用于个人利益、不是用于家属、亲属的;
六、挪用、侵吞公款,借工作名义搞吃喝玩乐性挥霍的;
七、收受不正当钱财、财务,但未给国家带来较大危害、损失的;
八、能较主动交代,上交挪用、侵吞、收受贿赂的钱财、财物的;
九、已经退休或退下领导岗位,并对自己腐败情况作出检查、认识的。
区别对待贪官的“政策”
对以上九种情况的人,一般如能作出交代、认识,不作追究、不再移交监察部门法律起诉,一般情况下保留党籍,保留在政治上、生活上的待遇。
文件中又指出:对于在现职领导岗位,在政治上、路线上自搞一套的,顶风搞腐败活动,跨地区、跨部门搞腐败的,在港澳、海外影响大的,有一定民愤的,和外商勾结的,就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
不能否定主流、防止引发动乱
该文件强调,不能因为腐败状况严峻、恶化,就否定反腐败斗争工作主流,否定共产党是人民的先进政党,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成绩和方向。要防止因为腐败状况没有得到好转,造成党和群众关系的紧张,引发政治动乱。
反腐败中的若干“不准”
该文件还强调,在反腐败斗争中不准搞群众运动,不准未经批准公开材料,不准乱点名、乱批判,不准借反腐败斗争搞派别斗争、宗派主义,小集团之间的斗争。该文件又强调,在反腐败斗争、整党建党工作中,不准把有关生活作风、男女道德问题公开。
江:“该打的打,该保的保”
江泽民在北戴河对各省、市委书记、纪委书记说:“根据准则和政策,该打击的就要打击,手不能软;该挽救的就要挽救,给条出路,改正重新做人;该要保的,能保的,还是要保,不要怕外界诽谤、外界攻击。”江又说:“中央对前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干部还是保的,实践证明,是有利的,减少了消极的、反面的因素。”据悉,江指的是李锡铭、李其炎、张百发等。
开出被“保”贪官名单
文件开出了经中央书记处、中纪委、中组部审核过的要“保”对象名单,其中有省、部一级干部四十多人,副部级、正厅级干部一百七十多人。
据传,朱熔基近日在共产国务院主办的“三个代表”思想研讨会上说,“反腐败斗争是党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主要工作和任务,但是在某时期对一些人还是要保的,目的就是为了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有代表性、有民愤、有市场的腐败分子。”
这个党不是国贼土匪又能是什么?人类历史上最“大公无私”的“无产阶级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最近终于用正式的中央文件把自己的真面目诏告天下了。
原来,它是一个保护一小撮吮吸民脂民膏的贪官的政党。它们也反腐败,甚至把成克杰这样的贪官判处死刑,那是因为这种腐败已经引起民愤,不处理就要危及这个党的生存,只好“挥泪斩马谡”。怪只怪那些“马谡”们太粗心大意,弄得满城风雨,甚至“海外影响大”,所以不能不杀掉几个给人看看。如果聪明一点,“没有引起民愤”,那就要保,而且还能“保留党籍”,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其罪行,这就不影响党的“先进”性质。
这个文件规定九种人要保,其中第一种人是最优先的,这就是“和中央保持一致”,即和江泽民保持一致。文件所指的第二、三种人,实际也属于这一类。
文件提到的第四、五、六、七种人,是指那些手脚高明的贪官,关系好、影响小、未引起民愤、或拉大家一起腐化、都下混水,这类人可以放心大胆地搞腐化。
至于第八、九种人,是贪污已经暴露,无法混过人们的耳目,不惩办不行了,但是只要能“主动认识”,还是要保的。这就是说,你放心大胆地贪吧,万一暴露出来,只要“主动认识”,还是要保保你的。
但是谁如果“在政治上自搞一套”,即没有同“江核心”“保持一致”,那就不客气了,就要“坚决打击、依法严惩”了。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它的反腐败又究竟为了什么,脑袋再不好使的人,看到这里也会恍然大悟了。
资料来源:“争鸣”九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