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报导,关封,是海关内部作业环节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实施监管的联系凭证。他说:“1998年底或1999年初的一天,吴宇波对我说,王泰成有一艘代理的厦门船进境时,没有办理海关手续,现在要办理出境手续,由于时间紧,王泰成要刻假章来不及,让我帮帮忙。之后,一个叫王伟的人,拿来一张‘船舶出境手续办理联系单’,我做贼心虚,玩了个小把戏,将验讫章的号码遮盖起来盖。几天后,王泰成在轮渡停车场给了我5万元酬劳。不仅如此,侯小虎甚至亲自动手,私刻海关印章,在家中伪造单证,根本就不用通过海关这个关口。”
按照走私成品油的流程图搜集证据,发现除市中燃17船次的成品油有书证外,其他船次均没有找到有关书证,也无法证实是以截留关封的手法走私的。
调查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对油库进行的调查却取得了重大进展。搞清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在境内运作的一些重要手段。
8月下旬至9月初,在办案人员对东方公司有关人员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东方公司走私进口的很大一部分成品油,都储存在厦门博坦油库。而租借这些油库的,是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新大地)。这个新大地是某单位与香港铭辉行兴办的合资公司,总经理叫王燕棣。
办案人员对新大地公司进行搜查时,发现了一份远华公司与新大地公司1997年1月1日签订的合作协议,远华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套商品房,作为新大地公司的办公场所,双方合作经营转口贸易,新大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这家新大地占用的地盘,其产权就是远华公司的。显而易见,这家公司,是赖昌星用来走私的一个“壳”。办案部门领导立即果断下令,捉拿王燕棣。
不久,王燕棣在深圳落网,交代了新大地与远华勾结的许多细节。
王燕棣1995年初经人介绍和赖昌星相识,从此往来频繁。1996年初,王燕棣策划成立了厦门象屿新大地进出口有限公司。该公司既不用出钱,又不用雇人,只要为赖昌星走私签字、盖章,充当俯首帖耳的走卒就行。
直接“做油”没有油库是不行的。赖昌星想到了中外合资的博坦油库。这个油库总储油量为20万立方米,其股份由中方石油公司占40%,荷兰某公司占40%,香港大庆公司占20%。董事长是福建省石油公司厦门分公司的总经理陈燕新。
陈燕新,48岁,肥头大耳,在福建省的石油行业可谓权势显赫。办案工作全面开展之前,他已调任福建省石油公司的总经理,是响当当的福建石油巨头。赖昌星是黑道成品油走私的大老板,陈燕新是白道成品油的大老板,一言九鼎。赖昌星和陈燕新都是道道地地的晋江人,连骂娘的话都一样,只不过一个嗓门粗些,另一个嗓门细些。
1996年5月下旬,赖昌星通过他的狐朋狗党扯上了陈燕新,他要向身为“博坦”董事长的陈燕新转租已租给其他客户的油罐。几番谈判都是在佳肴美酒,“皇家礼炮”、“路易十三”中进行,还请厦门市委副书记刘丰、海关关长杨前线作陪,更何况身旁还有绝代佳丽相依相伴。
赖昌星是个大胖子,陈燕新也是个大胖子。觥筹交错之际,赖大胖子头脑清醒,无时不在观察着陈大胖子。而陈大胖子则迷迷糊糊,整个心思放在嗲声嗲气的小姐身上。
酒酣耳热,赖昌星适时提出了租罐的“小要求”,还承诺海关、商检方面的问题,不用陈燕新费神,至于报酬,只要陈燕新开口,要什么有什么,最后商定将远华大酒店股份的5%,相当于200万元,馈赠给陈燕新。陈燕新笑纳了。
从此,他们成了铁杆“兄弟”,赖昌星源源不断地向陈燕新输送“红颜知己”,当然还有金钱。赖昌星的钱没有白花,成品油走私赚来的钞票,哗哗流进了赖胖子的腰包。
1999年8月26日,陈燕新神采飞扬地给黑压压一片的下属作完报告,刚刚步出会议大厅,就被守候已久的公安人员逮住,毫不客气地塞进了警车。隔着警车的车窗,他望了一眼不远处自己的豪华轿车,不由一阵悲哀袭上心头,他知道末日已经来临了。
就在押解陈燕新的车快到办案人员驻地时,办案人员发现陈燕新两只眼贼溜溜转,两只手好像在撕什么东西。说时迟那时快,办案人员迅速将他手中的一本通讯录抢了过来。翻开一看,竟有惊人一幕:小本子上面列了58位小姐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后经查明,这些小姐都和陈燕新有暧昧关系。据陈燕新供称,在厦门那段时间,不但自己每天不收钱就手痒,而且每天下午无心工作,总在盘算晚上与哪位小姐共度良宵!
至此,远华公司在厦门地区成品油走私中的种种勾当,已经昭然若揭。
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调查,专案组终于查清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的各种罪证。最终查明,自1996年4月至1998年12月,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453万吨,总案值高达人民币120亿元!这不仅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而且严重地冲击了国内市场,导致中国上万口油井封井,几十万石油工人下岗。
与此同时,植物油小组查明,从1996年10月至1998年12月,厦门口岸未报关走私进口的植物油轮有46船次,45.5万吨,货值22亿元(以走私集团购入价计算),偷逃关税总额约30亿元。西药小组基本查清,厦门共有6家公司做西药原料生意,进口西药总金额4400万美元。化工、纺织原料组也取得重要成果,他们从整理东方、开元公司申领的保税手册入手,清查“两料”的走私情况。种种迹象表明,这些进口的原料已全部内销。想让儿发财不料被弟害香烟小组的调查工作,虽然艰难,也终于现出曙光。
专案组发现,犯罪集团组成了一张严密的销售走私烟的国内网络。据案犯供称,卖得最远的地方是东北三省。1995年至1998年远华公司走私香烟销售收入累计为144亿元,还不包括1998年7月以后的收入。据保守估计,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的香烟在国内销售的总额当超过150亿元。这是何等惊人的一个数字!
经查证,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共走私香烟300多万箱,仅1999年3至5月间,赖昌星走私集团顶风作案,走私香烟29.8万箱,案值11亿多元,偷逃税款17.68亿元。证据确实充分,足可定案。2000年11月8日,首批审判的案犯中,涉及香烟案的,有19人被判刑;2001年2月27日,第二批审判的案犯中,又有多人受到严惩。因走私香烟罪被判死刑的有黄山鹰、庄铭田、王燕棣、李宝民、黄克臻(死缓)、陈文远(死缓),被判无期徒刑的有6人。
当法庭宣判结束时,被判处死缓的陈文远的母亲,也即赖昌星的大姐赖莲治,这位已是60多岁的女人,呼天号地,痛不欲生,蹲在法院大门口的台阶上,久不离去。她边哭边骂弟弟赖昌星:“是你作的恶呀!你害了文远呀!儿呀儿,你叫我怎么活下去,怎么活下去呀……”
想当初,她满以为是弟弟赖昌星做了好事,把她儿子陈文远带上了发家致富路,岂料到,正是弟弟赖昌星唆使他干尽罪恶勾当,才落得今天的下场!但是,汽车组的调查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直到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到案,峰回路转,端倪初露,才重新展开调查。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的货物有三大类:植物油、成品油(或称“两油”)、香烟和汽车。两油和香烟走私案已侦破,累计涉案金额达400多亿元。经查,犯罪分子是通过不报、伪报、假报转出口的手段进行走私汽车活动的。查明远华集团于1996年1至4月通过闽台2号9614、9616,闽台4号9606、9616,鹭盛9613共5个航次走私进口汽车588辆。一份催账单反成催命符
走私汽车入关后,首先要找买主,再报牌,后上路。
那时在福建境内、尤其是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各种高档的进口小车,如奔驰、宝马、凌志、皇冠等等,招摇过市,大抵都停靠于高级宾馆、豪华酒店和娱乐场所。车主既有大款也不乏党政部门的高官显要。百姓气愤之余,暗自骂它是“屁股下的腐败”。
1999年11月1日,公安机关组织了一次颇具规模的代号为“泉州11.1”的行动,在泉州一带集中搜捕走私汽车嫌疑犯,一举抓获22人。经过突审,22名嫌疑犯全部招供,勾画出了远华走私集团走私汽车的基本脉络。恰恰就在此时,已于10月18日被侦捕组抓捕的远华集团“代总管”、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慑于中共的淫威,希望“将功折罪”,向专案组递交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从而将侦破工作大大推进一步。
这份明细单上详细列有走私汽车到货日期、车主姓名、柜数、车辆数、应收水费数,十分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