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9-21 04:35:00作者:
本溪消息: 看着自己接触的大款,虚荣心膨胀的王某利用在银行工作的机会,在1998年1月6日到4月31日共挪用公款147笔,涉案金额达862万余元。在经过3年的逃亡生涯后,王某自首,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对她提起公诉。
3年前的王某仅23岁,长得非常漂亮,家里条件也很好。作为负责各大单位存款的银行工作人员,王某看着这么多花花钞票来来往往,却没有一分钱是自己的,心理开始不平衡。1997年底,王某借钱开了个饭店,结果根本不懂经营的她赔得心惶惶的。1998年1月6日,王某开始利用当天收款不入账、删改微机账目的手段挪用公款,同时拆东墙补西墙。截至1998年4月31日,她共挪用公款147笔,涉案金额达862万余元。被发觉后,王某开始了3年的逃亡生涯,直到今年。
经过统计,王某逃离时共有近41万元没有偿还。当年年轻貌美的她回到本溪后,已经变成像30多岁的模样,虚荣心让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摘自《千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