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Alexander Rose)这篇专论题目是“在中国,自由贸易不等于自由”,副标题“富裕与自满”,暗示继承邓小平“只经改,不政改”路线的中国共产党当权派,其实里面含有不少当年王公贵族的后裔,他们深知维持集团利益之术,根本没有真正利他或全民平等的观念。
罗斯说,即使民间辛勤出头的企业家,也不见得会形成西方社会的中产阶级,而只想运用“政商勾结”方法保持既得利益,不会想到深化民主与法治机制,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他举天津南方四十五公里大邱庄在禹作敏领导下经济突飞猛晋,一度财大气粗到敢于和北京中央政府抗衡的地步,但最后仍垮在中共给他戴几顶“贪污、腐败、贿赂、谋取暴利”的帽子,说明更大的贪污集团--中共--毕竟有办法“吃死”当年的十大农村企业家之一和政协委员。
罗斯说,邓小平经改大政方针的基本假设就是:解放人民的经济生产力,同时冻结民主化以及引进西方人权概念的力量。许多西方论者或政治领导人,包括克林顿和小布什,都认为中共终究无此能耐,经济自由化最后还是会带来政治民主化。
罗斯说,没错,失业人潮、农民抗议地方贪官、法轮功和基督教渐兴等,都可能冲击中共政权,但能够冲击到政治民主的地步吗?“很间单,不能”,他写道。
他说,就好像当年流行的“经验律”--民主国家绝不会和民主国家作战,欧洲国家不会互相作战 (因为太耗钱) --一样,当今流行的“自由贸易等于政治自由”经验法则,其实经不起残酷现实的考验。
他指出,大陆上的反政府示威者不一定就要求更大的个人自由--农民和失业民众甚至要求更大的“政府”干预,最好是计划经济型的干预。法轮功和基督教信徒争取的信仰自由,也经不起统治阶级运用全民唯恐天下大乱的心理,一一被制压下去。
民间企业人士,也几乎没人“真正、真正”想靠独立奋斗获得成功。他分析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大陆上公私部门的界限很难划清,其理由则是欠缺私有财产权的规范,许多企业家只好靠“和政府合作”来经营,公务员在这种不正常的环境里,掌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中国大陆既然从上到下公私纠缠不清,企业尽管要顾到用人惟才以提高生产力的经济法则,毕竟不敌“搞好政府关系”重要,因此贿赂官员、聘用其亲友等势所难免。
罗斯指出,好比共产党这个大贪污集团,加入“好处捞不尽”的政商勾结俱乐部,确实有容易取得信用贷款、获得公家标的底标资讯、轻易获得营业执照及公共建设或采购合同等,今年七月一日江泽民宣布接受企业家为党员,只不过是将“既定事实”形式化。
换句话说,共产主义已经决定和资本主义挂钩,让全国政商勾结、公私部门的特权阶级混同一气而已。他引述一名党理论家说,“如果不让企业家入党,他们很可能会在党外发展组织和管道,这点他们有丰富的资源办得到。”
难怪,就在这个礼拜,一家马克思主义杂志批评说,让资本家成为共产党员不是毛泽东预想下中国该发生的事,就被被江泽民封掉了。
总之,罗斯的专文结论说,中国的民间企业并不反对中国 (共产党) 政府和中国式的做事 (生意) 方法,在这种大气候下,为何我们要期盼生活日渐富裕的中产阶级冒着挑起社会紊乱的风险,去刺激政府认真尊重财产权、放松经济管制、举行自由选举、放弃“把那几个反社会捣蛋份子抓进监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