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8-24 12:10:00作者:
23日,涉嫌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嫌疑人戴春明,被南京市江宁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现年31年的戴春明,系江宁区汤山镇一个体发廊业主。为了快速“致富”,戴从南京市区招来卖淫女古某充当服务员小姐,尔后多次介绍容留古与嫖客在店内二楼房间嫖宿,所得嫖资戴与古四六分成。今年8月11日夜11时许,与戴同住一村从事保险业务的青年任某,来到戴店内宣传。为了不让任这块到嘴的肉跑掉,戴一边答应为其女儿买一份医疗保险,一边向任介绍在其店内可与小姐嫖宿,嫖资每次只需100元。在戴的诱惑下,本就贪恋女色的任,当即与古在二楼房间内进行了苟合之事,事后任给古100元,戴分得40元。21日,汤山镇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先后将戴、古、任等3人查获归案。现古、任已被警方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