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
“朝中无人莫做官”是中国官场几千年来的传统,相袭至今,可以说是中国官场学中的一条定律。到了目前,由这条定律又派生出另一条定律,即‘袋中无钱莫做官’。河南滑县的干部说:‘你要想在官场上混个一官半职,送钱不一定行,但不送钱万万不行’。这种情况不光在滑县存在,在全国各地也普遍存在。局外人听到这话也许要吓一跳:这不是变了封建社会吗,共产党的官哪能用钱买?但对局内人来说,这已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
由于官可以用钱买,所以中国已‘官满为患’,如云南省东川市是个地级市,人口仅29.29万,但却有市厅级干部21人、县处级干部184人,科级干部797人。最先爆出卖官丑闻的是江西省广丰县,卖价是500元挂个号,1000元报个到,10000元起价买顶帽’。县委书记郑元盛卖了七八个官,得了14万元。随后,接二连三地爆出了卖官丑闻: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周口行署、层县、山东荷泽行署、东明县、山西汾西县、广西南宁行署、台浦县、玉林市、海南东方市等地都公开卖官买官,而且是批量卖,卖价也比广丰县高多了,如山东荷泽行着卢效玉,8000元左右办调动,1-2万元当乡镇党委书记,2-3万元提拔为副县级。
至于个别卖官,几乎每个案子都有,如山东泰安市委‘一班人’,都涉及到卖官买官。广东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虽然是由包庇走私被挖出来的,但他的受贿款中,大多数是卖官钱。浙江省的两个“行贿大户’朱买弟和许光洋,虽然行贿的目的是买贷款买工程,但他们也都当了官。卖官者同时又是买官者,买官者同时又是卖官者,中国的干部选拔,已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商业活动。
卖贷
老实巴交的农民,想从银行贷几百元钱买点生产资料,比登天还难。可一些奸商尽管负债累累,但他们贷几百万、几千万如囊中取物。为甚会如此?因为批贷权掌握在贪官手里,农民连自己都养不活,哪里还有钱送人?而奸商则不同,他们出手大方,挥金如土,如河南郑州三仁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成建,使用的是金制名片,1张就是1万多元,他给贪官送礼,都是住房、汽车、美女,他先后送出70辆小汽车,从银行贷出人民币5.1亿元和美金150万元。江苏如东的‘养鳗大王’顾成兵用400万元买批贷权,向几十位党政官员和银行官员行贿,贷出12亿元。广西盘国荣则向银行行长、市长、市委书记‘拜年’拜掉390万元,贷出3.9亿元。
卖法
中国当前出现一种‘权力寻租’现象,即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千方白计要把权力“租’出去,以赚取‘租金’。卖官、卖贷党政官员和银行官员占有‘地利’优势,于是执法官员也把国家的法律作为其先占的“地利’充分地加以利用,如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受理一个民事案件,省、市、区三级法院的法官和院长都收受个体老板的贿赂,徇私枉法,判该老板胜诉,后来该老板因偷税被抓,交代了行贿的经过,此案才真相大自。
广东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边防局长邓野等公开放私,收受走私分子巨额贿赂。浙江省金华县税务稽查大队大队长杨尚荣,竟然把杭州的犯罪分子叫到金华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收取‘好处费’。广西罗城监狱以副狱长胡耀光为首的数十名干警,以钱抵刑,从1993年至1998年的5年间放走犯人206名,收取贿赂300乡万元。他们还通过河池地区中级法院把柳城监狱的犯人调到罗城,索贿后放走。
卖地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掀起了一股炒地狂剧。在这股狂潮中发横财的有党政官员、银行官员、企业官员和能从国库里弄到资金的奸商,尤以党政官员为最,他们只要把国家的土地出卖就行了,不要担任何风险。四川简阳市市委办公室以公司的名义,用政府的钱向市政府以每亩2.5万元的价格买进332亩地,一个月后以每亩3.8万元的价格卖出,不个费吹灰之力就赚了430乡万元,然后由市委、市政府的官员分肥。广西防城县出卖1800亩土地,副县长梁正渠和国土局局长巫旭山利用批地的权力,分别得到了45万元和704万元‘茶水费’。炒I地中获利最大的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飞家族。于飞以省里要地的藉口强迫惠州大亚鹰管委会,将3300亩土地以每平方米120元的价格,卖给由他的女儿、女婿及干儿子开办的香港德成公司(德成公司的买地款是由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分行出的),然后转手以每平方米380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出。于飞的儿女们未出一分钱就获得了9584万元。
卖指标
中国官员手中的指标很多,这些指标也被当作商品拿来买卖,其中影响最为恶劣的是卖户口指标。中国户口制度把国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种划分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农业户口相当于殖民时代西方的有色人种,低人一等。农业户口拿到[农转非]户口卡,就像当年美国黑人拿到“解放证书”一样,极为珍贵。所以‘农转非’指标坦就成了贪官手中的财源。
一个城市工人若娶了农村妻子,按正常程序他这辈子也别想把妻子和子女的户口转到城里来,但这在掌握实权的官员手里,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詹振昆,1986年将其大侄子从农村屋人汕头市区,不久又将大侄子全家6口人迁入市区并全部转为居民户口。办完了侄子户口后,又将其妻弟全家从农村迁入市区。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长胜。虽然不是直接管户口的,但他把一个老乡全家6口人的户口从山东农村迁入伊春市,仅花了一年时间(1980年至1981年)。像“解放证书”一样珍贵的‘农转非’户口指标,当官的竟能如此容易地搞到手,于是在-些有‘市场经济头脑’的官员那里,成了原始资本。广东英德县二轻局长江炽涛等向公安局长张文列行贿2000元,弄到6个‘农转非’指标,然后又以每个4000元的价格卖给个体老板,一下子赚了22000元。这是80年代的事。
1994年至1996年,江西南昌市委副书记曾新民为其大款朋友吴光华及其妻子、3个子女、2个妻妹解决了‘农转非’户口,这位自称‘我是清官’,南昌老百姓也一度认为他是清官的副市长也从吴光华手里拿走1.7万元。1994年至1995年,甘萧金昌市计委主任张树生和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姚散武从市计委弄走‘农转非’户口指标310个,先后以2700元至47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户口倒爷’和个体老板,获赃款66万元。
卖工程
二十年来中国政府大兴土木,卖工程的官员更多,相当多的贪官都是靠卖工程发横财的。卖工程还可以名利双收:高楼大厦建起来了,是政绩;开发区搞起来了,是政绩;道路拓宽了,是政绩:桥造起来了,是政绩……等等。所以,许多贪官都热衷于大兴上木,亲自抓工程建设,如浙江省龙泉市委书记夏广廉,硬要把由分管副市长管的工程建设抓到自己手里,结果收入也有(贿金15万元),‘政绩’也有,鱼与熊掌兼得(由市长升为市委书记)。
卖工程的后果是将国家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卖掉,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卖掉,如浙江常山、福建莆田、四川德阳等地的商品房倒塌,三峡水库区的焦家湾大桥垮塌,重庆綦江县虹桥垮塌,四川通江县王家湾大桥垮塌,云南昆(明)禄(丰)公路垮塌。莫不是假工程的罪孽,贪官和奸商发了横财,而国家损失了数十亿,老百姓丢失了几百条人命。
摘自吕耿松 着 <<中共贪官污吏>>,环宇出版社,2000年10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