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8-21 06:05:00作者:
北京8月20日电 尽管各方面一直试图减少啤酒瓶爆炸事故,但啤酒瓶伤人的悲剧却不断上演。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了啤酒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将有爆炸隐患的不合格产品公之于众。
在这次抽查的山东、广东、黑龙江等22个省、市、自治区的61种啤酒瓶中,合格51种,抽样合格率为83.6%。与往年抽查结果相比,这次检测中发现最突出的质量问题是啤酒瓶的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不达标,而这两项指标不合格正是造成啤酒瓶爆炸的主要原因。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啤酒瓶包括:河南省菲绿实业有限公司玻璃厂生产的商标为“MB”的640毫升(绿色)啤酒瓶、山东鼎新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日”的640毫升(绿色)啤酒瓶、杭州人民玻璃厂生产的商标为“人玻”640毫升(棕色)啤酒瓶。
由于玻璃啤酒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加上啤酒在供应、销售和回收中存有漏洞,近年来,使用劣质啤酒瓶引发的爆炸伤人事故时有发生。1999年,全国有记录的啤酒瓶伤人投诉达2000多起,去年夏季发生了480多起。
据介绍,目前我国生产啤酒瓶的企业有80多家,其中相当数量的企业缺乏质量检测设备。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程师杜玉海指出,在啤酒瓶抗冲击力检测中,按照国家标准,合格产品应该能承受0.6焦耳冲击力。检测人员通常要敲击瓶子上的三点,而不合格的啤酒瓶子只敲了一下就碎了。这样的酒瓶在使用中很可能由于压力作用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害。
1999年4月我国就开始在啤酒行业内强制使用受压强度高的有B字标记的啤酒瓶。B瓶使用期限为两年,目前市场上第一批投入使用的B瓶已到回收期限,鉴于一些啤酒厂仍大量使用超期服役的回收瓶,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购买啤酒时要当心“啤酒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