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8-19 22:45:00作者:
人民网8月16日电 一对未婚同居的男女青年在生下一男婴后,担心无力抚养,遂狠心将其杀害抛入一桥下。8月14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吕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吕某系青岛市四方区人,无业,1999的4月在李村一洗头房认识了从兖州来青打工的女青年柳某后,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不久即同居一起。2001年1月18日,柳某在两人住处生下一健康男婴。吕某考虑到两人未婚生子,又没有经济负担能力,便与柳某商量把孩子处理掉。开始时两人想把孩子送人,但又不知道怎么送,吕某遂提出把孩子弄死算了,柳某点头同意。随即,吕某抱起孩子放进住房院子里挖的一个坑,然后用坑边堆放的煤炭把孩子埋了起来,与坑齐平。但孩子不停地在坑里挣扎哭喊,吕某害怕孩子的哭声惊动他人,便从旁边拿了根窗户棂子,朝孩子的头部打了两下,孩子很快就没气了。当天晚上6点,吕某又将孩子从煤灰里扒出来,放进一鞋盒子里,外面用电线缠住,乘出租车来到李沧区东大村桥头,看四周无人将孩子尸体倒在桥下的沟中。第二天,吕某与柳某逃离住处。
1月21日,孩子尸体被群众发现,并很快报案。公安于4月13日将迁往别出居住的吕某抓获,柳某也于4月17日被公安在老家兖州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