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Benjamin Netanyahu,也譯作內塔尼亞胡)與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圖片來源:ABIR SULTAN/POOL/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11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楊天資綜合報導)國際刑事法院(ICC)法官11月21日以涉嫌戰爭罪與違反人道罪為由,對巴勒斯坦伊斯蘭組織哈馬斯軍事首領戴夫(Mohammed Deif)、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Benjamin Netanyahu)、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發布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正式向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哈馬斯首腦發逮捕令
綜合路透社和法新社11月21日報導,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發表聲明稱:「本院對兩位個人:內唐亞胡先生和葛朗特先生(Yoav Gallant)發出逮捕令,自2023年10月8日到至少2024年5月20日(檢方提出逮捕令申請當日),涉嫌違反人道罪以及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卡林汗(Karim Khan)今年5月20日以涉嫌戰爭罪和違反人類罪為由,尋求對以色列總理內唐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和伊斯蘭主義組織哈馬斯(Hamas)3名領袖發布逮捕令。
國際刑事法院表示:內唐亞胡和葛朗特被控利用饑餓作為戰爭工具以及謀殺、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為 。
以色列總理辦公室譴責國際刑事法院(ICC)的決定是「反猶太」,而哈馬斯則表示,對內唐亞胡和葛朗特的逮捕令開創「重要的歷史先例」。
據報,這些逮捕令的影響,將取決於國際刑事法院的124個成員國是否決定執行。以色列和美國都不是國際刑事法院(ICC)成員國。
以色列至今拒絕接受ICC對其具司法管轄權,也否認在加沙走廊犯下戰爭罪。
ICC則指稱,以方接不接受其司法管轄權,並非必要條件。
以軍今年8月1日雖「證實」7月空襲加沙時炸死戴夫,但哈馬斯迄未對此予以證實或否認。戴夫另一個名字則是馬士禮(Al-Masri)。
美國反對ICC判決 歐盟及西方多國支持執行
對此,歐盟及西方多國表示尊重並承諾執行。但美國反對ICC的決定,並質疑程序錯誤。
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稱,美國拒絕接受ICC對以色列高級官員發出逮捕令的決定,認為檢察官急於尋求逮捕並促成此決定,美國對此「令人不安的程序錯誤」深表關切。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表示:ICC的決定是個危險的笑話。現在是美國參議院採取行動,制裁這個不負責任的機構的時候。
英國首相斯塔默(Keir Starmer)的發言人稱,尊重ICC的獨立性,它是調查和起訴國際最嚴重罪行的主要機構。但恐怖組織哈馬斯與民主國家以色列,在道德上不應相提並論。英國仍然致力於推動停火,以結束加沙的毀滅性暴力。
奧地利外長沙倫貝格(Alexander Schallenberg)指,ICC的逮捕令讓人難以理解,而且荒唐可笑,但作為《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奧地利有義務執行逮捕令。
法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認同逮捕令符合ICC的法規。但對於內唐亞胡踏足法國會否逮捕,發言人則拒絕回應,稱這一點在法律上很複雜。
與美國相左的是,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表示,遵守國際法非常重要,加拿大將遵守ICC的裁決。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則表示,ICC對內唐亞胡和加蘭特的逮捕令「不是政治性」,其裁決應該受到尊重和執行。
歐洲多國也支持ICC的決定,荷蘭外交部長Caspar Veldkamp對國會表示,荷蘭顯然尊重ICC的獨立性,不會與相關人士進行不必要的接觸,並將根據逮捕令採取行動。
瑞典外交部長斯蒂納加德(Maria Malmer Stenergard)稱,瑞典支持ICC的工作並保護其獨立性和完整性,執法當局會在瑞典領土逮捕相關對象。
瑞士聯邦司法辦公室表示,根據《羅馬規約》有義務與ICC合作,因此如果內唐亞胡、加蘭特等人進入瑞士,以及ICC提起引渡,就必須逮捕他們。
愛爾蘭總理哈里斯(Simon Harris)更認為,逮捕令是「極其重要的一步」,稱愛爾蘭尊重ICC的作用,且任何有能力協助ICC開展重要工作的人,都必須急切地配合。
意大利外交部長塔亞尼(Antonio Tajani)表示,將與盟友共同考慮如何了解決定並共同採取行動,強調支持ICC發揮法律作用,但需不涉政治性。意大利國防部長克羅塞托(Guido Crosetto)則稱,如果內唐亞胡踏足該國,將不得不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