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之神在南京「被抓」 包公喊冤視習近平法制(組圖)

作者:今濤拍暗 發表:2024-11-20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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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青天
11月17日,包青天的扮演者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廣在南京馬拉松比賽中喊冤(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4年11月20日訊】就在大學生「夜騎開封」吃包子被當局以疫情封禁模式叫停之後,「包公」11月17日出現在南京舉辦的馬拉松比賽上,包青天的扮演者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廣,手舉有平反昭雪字樣的白紙喊冤,遭警方強制帶離。而素有「中國司法之神」的「包公」被多名警察抓捕的戲劇性場面,意義非凡。

網傳視頻顯示,南京教授王廣背上背有17430的號牌,可能始於起跑線,而舉白紙字牌則稍後。王廣身著正三品官員包拯在擔任開封府尹期間,所傳穿的暗紫色長袍,「官服」上繡有蟒紋,且「佩戴玉帶」,頭頂烏紗帽。

王廣被抓走
南京教授王廣被警察抓走(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王廣手舉白紙正面是其冤情的概述,背面為「馬拉松雖長有終,教授王廣蒙冤八年無果」。

八年前的2016年10月,南京市玄武區檢察院指控王廣教授貪污公款40.875萬元。而案件的起因是則是王廣在「2014年擔任南京理工金寧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處理公司股東退股事宜」中的經濟問題。

從王廣律師披露的情況看,王廣在被採取強制措施後,遭遇過「疲勞審訊和刑訊逼供」,而辦案人員還涉嫌修改、杜撰有罪筆錄等不法行為。

一審法院依據檢方指控,判處王廣教授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這個刑期與貪官貪污受賄1000萬的刑期相比較也有天壤之別,雖然不能以金額換算刑期。

王廣在一審判決下達後上訴,二審法院在認定罪名不變的情況下,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刪除了部分非法證據,在不撤銷貪污指控的基礎上,將貪污金額修改為11.475萬元,刑期隨之變動為二年六個月。

王廣自認無罪,2020年,申訴至江蘇高院,2024年3月12日,代理案件的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李長青律師致信高院,「王廣教授退股被冤貪污案應盡快啟動再審」,披露案件詳情——退股交割過程中被「認定」貪污。

文章
王廣微博帖文截圖,帖文中稱,「還有破窗效應下不斷出現的惡性事件」指向目前不斷發生的小車撞人、砍人事件(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律師的信件透露出來的信息中顯示,是由於「經濟不景氣」導致的公司出現股權退股等問題,因此頗有糾結。涉及資金來源與流向中的獲利與損失問題。

重點在於,這是一場「黨員」與「黨員」之間的金錢紛爭,律師強調了王廣的黨員身份,但可知其他人也是黨員。而且顯示,王廣的黨員在判刑後並未受到影響。

從這個角度看,王廣認識到黨的危害才是最最重要的,但願王廣已經在海外退黨網站上匿名退黨。

也就是說,一場冤案可以顛覆當事人的或被告的認知,也可以教化民眾看清這個黨控制的公檢法體系對權力的的維護。

說白了,擁有更多黨權的傢伙,可以任意構陷擁有黨權少的人。

這無疑是專制獨裁「叢林法則」的範本。

不過,此案疑竇不小,百度網頁不允許境外IP訪問的網頁顯示提要中有:「2021年7月5日6月30日,南京市政法委組織相關部門在南京市民眾來訪接待中心(苜蓿園東街8號)接待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廣以及家屬與王廣的申訴代理律師李長青等人」——顯示政法委與南京高院之間在較勁,至少有「錯案率」影響獎金法官晉升的問題在裡面。

還有,2020年11月14日,大陸搜狐文章「王廣教授提起再審,曾被辦案人員刑訊逼供、製作假筆錄辦成貪污案」的呼叫輿論,看著怎麼都像該「結案」的樣子。

這篇為王廣喊冤的文章中,還有截圖證明「辦案人員吳某盤、劉某茂對王廣無罪陳述多處不記錄」的情況——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其一,辦案人員被收買,其二,辦案人員被授意或安排,如果是真的,法院系統中人會不會被「問責」?

所有的這一切,沒有「驚動」江蘇高院的原因也就不好說了。

按照中共法律規定,高等法院對申訴案件不受理時,通常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訴人,並說明不受理的理由。

那麼受理了呢?中共法律又有「申訴時限」,所以,王廣今年3月18日所稱「立案審查已經2年3個月了,冤案抗爭也8年了」,就稀罕又不稀罕了,說稀罕是高院對「高知」的模棱兩可,說不稀罕是中共有法律法規,但法官有自由裁量權,官員都說過,「我就是法」——習近平教唆的。

因為法律被權力的控制之後,權力的任性可以將法律踩在腳下,任何獨裁專制政府莫過於此。

所以,這樣看來,南京教授王廣案件本身的重要性似乎可以「擱置」,而龐大的國家機器在專制獨裁的懷抱中扭曲運轉才是「惡源」。

11月18日當天「南京教授王廣」在微博上轉貼了「上竄下跳的冤猹」的一篇帖文,顯示王廣沒有被「尋釁滋事」,這又是運氣還是王廣角色定位的原因?

但帖文卻呼應了王廣以及廣大民眾所面臨的「逆境」與慘烈遭遇。

「世間難覓青天,請不要輕易下跪」。「上竄下跳的冤猹」18日的帖文給予了中共「法制」的多個特寫鏡頭,告訴人們沒有無罪推定,疑罪從無這回事,欲加之罪,想怎麼判就怎麼判。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威嚇與黨權的強行控制中,法律是商鞅的愚民之術的外延而已。

中共在實施暴力,鎮壓民眾中,根據被告的懼怕程度量刑,以及認罪與不認罪不同的嚴懲方式,都不過是為了維護其邪惡統治,帖文沒直說,但意思到了。

作者看到了中共「萬事皆可刑」的法制,追求「認罪認罰率」,為中共在犯罪率結案率等謊言統計中提供「偽證」,而執法者已經具備了以黨的利益為原則而戕害道德標準,所有邪惡手段都應用到具體的案件中,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挂羊頭賣狗肉的招貼篡改為「以假醜惡為依據,以私慾貪為準繩」的叢林法則。

作者舉出的例證顯示,許多法官明明知道自己的在辦冤案,也做好了被慘遭報復的準備,如送子女出國等。

問題是他們為什麼要辦理冤案?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為了升職,無論為了什麼,他們都在助紂為虐。但從法律的「頂層」作惡,流弊於社會,其惡性循環方式就極其可怕:如作者所言:每個人都不可能是一座孤島,種色素瓜的總會吃到激素肉,打黑心針的也許正蓋著黑心棉。今天你欠了民工工資,明天可能就開著你的寶馬墜入了豆腐渣斷橋下的懸崖。

體制強迫每一個法官成為罪犯,甚至是犯罪的教唆者而不是矯正者。也就是說習近平要的法制效果,只能以這種方式來完成,在表面的光鮮之下,以恐怖法律抑制人性,殺死道德。而這個邏輯線索告訴人們,罪不在法官,在被權力玩弄的法律。

所以,無論王廣的案件是冤還是其他,只能看到偌大的一個大學教授喊冤竟然是如此結果,草民就只能隱忍,但作惡者必有惡報。

包公
「中國司法之神」包拯(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王廣的喊冤,誰給他的主意穿成包公的模樣,這才不是偶然。就如同我在前面文章中所言,開封與包拯成為同義詞的時候,大學生夜騎開封,是有冥冥之中的感召,向著自由公平民主權利與法制的方向前進,令當局大驚失色,而王廣喊冤,以包公扮相,再到至少六名警察的推搡強拽,豈不是暗示了「中國司法之神」被逮捕關押,人們除了起義還能怎樣?

至少,南京教授王廣,以再次呼喚正義的到來的方式,是可以被借鑒從而會有更多的以「偶像」召喚精神的方式,演變為以正義窒息邪惡的覺醒運動出現:其中,更能點燃民變的「圖騰」包青天正在走向前臺,這也是中國反抗暴政的特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看法)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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