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消費稅收入分配給地方政府對緩解其債務來說是杯水車薪。(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4年7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中共三中全會後發布正式文件,將「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但在中國經濟下滑、稅收連年銳減的形勢下,部分消費稅收入分配給地方政府對緩解其債務來說是杯水車薪。
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下劃地方政府
中共政府日前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份三中全會文件事關未來五年重大經濟舉措,其中又以改革消費稅制,緩解地方財政收入緊張而備受矚目。《決定》中提到,「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中國官媒媒體背景的澎湃新聞報導,消費稅「後移」,指的是徵收點從生產地轉向消費地,也就是在哪裡購買,就歸哪裡所有;「下劃地方」,則是把消費稅從純中央稅改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目前中國的四大稅種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是央地共享,只有消費稅需要全部上交中央。
澎湃新聞稱,此舉對廣東、山東、河南、浙江、四川等消費大省來說將是一筆可觀收入,但對上海、貴州、雲南、湖北和湖南省等來說則相當不利,因為菸酒、成品油和汽車是當前消費稅的貢獻主力,而上述省份又是這些產品的生產加工大省。雖然,這能讓地方政府意識到提振內需消費的重要,但由於商品批發、零售價通常高於出廠價,這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也意味著消費者需要繳納更多稅額,負擔變得更重,從而將影響居民的購買力。
隨著中國地方財政收支矛盾不斷擴大,分析人士指出,這是中共政府為了緩解地方政府財政壓力而做出的調整。
根據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7月22日發布的三中全會研討會的內容(原文鏈接),榮鼎集團(Rhodium Group)分析師榮大聶(Daniel Rosen)表示,儘管中國經濟在疫情後出現復甦,但地方政府激勵增長的財政手段卻「被邊緣化」(sidelined)了,而三中全會後發布的《決定》內容也沒對此提出非常具體的解決方案。
榮大聶說:「《決定》的確提到要進行中央地方財政改革,這本是2013年的緊急優先事項,在當時的三中全會文件擁有獨自完整的篇章。但這次卻不隸屬於《決定》的15個小節,而是被分到另一個更廣泛的章節裡。此外,《決定》對於中央是否將全面承擔地方的醫療保健、教育等支出,以解決地方財政危機最主要的部分方面也寫得不是非常清楚。」
據《華爾街日報》7月23日報導,在三中全會藍圖中,決策者承諾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並「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但沒有說明如何實施。關於消費稅的措辭最早出現在2019年的一份文件中,後來在2021年發布的現行五年規劃中重複提及。
中國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分稅制改革雖然化解了中央財政危機,卻也導致地方政府不得不透過出讓土地和舉借債務來發展本地經濟。如今,不僅地方承擔過高的債務風險,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也加劇地方的財政困境。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美國斯坦福大學中國經濟與制度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許成鋼認為,光靠改造稅務機制無法解決中國的根本問題,也就是家庭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GDP)比例低的問題,因此這對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影響十分有限。
許成鋼說:「之所以中國的家庭收入佔GDP的比例非常低,那是所有制的結構決定的。而所有制最大的問題,就是全面的土地國有制。中國的土地百分之一百是國有的,我這裡講的國有指的是最終控制權,不是指名義上的所有權。名義上的所有權叫做農業式集體所有制,但實際上,集體並沒有最終控制權。中國在過去經濟大發展的時期,如果我們去討論哪一個生產要素增值最多,那麼就是土地。由於中國是全面的土地國有制,所以土地的增值大都進入政府的收入了。」
許成鋼表示,中國經濟當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國有制,這種狀況導致了家庭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過低,因此某種程度的稅制改革仍難以提振居民的消費需求。
對地方政府來說是杯水車薪
海外智庫「天鈞政經」的研究員任重道撰文《三中全會財稅改革遮遮掩掩 習近平看賬本愁眉不展》指出,在中國四大稅種中,消費稅是唯一尚未實行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稅種,因此在新一輪改革中受到關註:擴大徵收範圍、後移徵收環節、稅金下撥地方政府是未來消費稅改革的三大看點。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中共財政部數據顯示,2023年,消費稅收入規模達1.61萬億元(人民幣,下同),佔整體稅收比重的8.9%,規模和佔比僅次於增值稅(38.3%)和企業所得稅(22.7%)。在中國,消費稅主要在生產環節,由生產方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收入完全歸屬於中央財政。
消費稅自1994年在中國首次登臺以來,消費稅經歷了多次調整,包括2006年消費稅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稅費改革、以及2014年稅目和稅率調整等。
文章認為,這點兒財源對地方政府來說是杯水車薪,因為債務壓頂。截至2024年5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42.38萬億元。並且,更嚴重的是大量的隱性債務。目前,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規模沒有準確數字,主要通過融資平臺等非官方渠道舉借,沒有納入官方統計體系,大部分機構預測在50萬億元-70萬億元左右。
按照地方融資平臺平均負債成本5%-6%計算,地方政府每年需要為隱性債務支付利息超過3萬億元,佔地方政府預算收入的30%以上。在過去,土地財政對隱性債務形成有力支持,債務風險不明顯。近幾年,受房地產危機爆發的影響,作為重要還款來源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大幅下降,使得地方財政資金吃緊,債務風險暴露。
過去地方政府財政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程度很高,但從近年來的趨勢看,土地財政收入持續下滑。2023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約5.8萬億元,比上一年下降約14%。2022年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約6.7萬億元,比上一年減少約2萬億元,降幅高達23%。
《華爾街日報》7月23日的報導也認為,對於一些最棘手的問題,三中全會的文件幾乎沒有新意,不禁使一些經濟學家對中國的長期前景感到擔憂。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第二季度的經濟增長明顯放緩,目前正承受7萬億至11萬億美元隱性地方政府債務的重壓,而曠日持久的房地產危機也讓北京疲於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