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在吉林銀行取款需派出所同意 衝上熱搜(組圖)

發表:2024-06-12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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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某銀行櫃臺員工在點鈔。(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6月12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近日,有儲戶在吉林省長春市一家吉林銀行欲取10萬元錢,銀行告知要先徵得派出所同意才可以辦理,而派出所解釋是防止居民被電詐。6月12日「銀行取款需派出所同意?」詞條衝上熱搜。

據鳳凰網財經報導,6月11日有網友反映,在吉林省長春市一家吉林銀行取款,被告知需要轄區派出所同意才行。12日,吉林銀行涉事支行及所屬轄區派出所工作人員均表示,此舉是為了防範電信詐騙,防止居民被電詐。

報導稱,當事網友發布視頻稱,其母親攜帶銀行卡、身份證等證件,前往長春市吉林銀行取款,被銀行告知需派出所同意才能辦理。取款是因另一銀行存款利息較高,其母親想將吉林銀行的錢轉到另一家銀行,總金額不到10萬元。最終他們等了很久,派出所審核後,銀行窗口才成功轉賬。

據極目新聞報導,吉林銀行客服表示,銀行內部沒有出具上述規定,不過有網點應轄區派出所要求有相關規定,具體如何取款需要按網點實際情況來。據新浪銀行消息,根據派出所要求,該支行存在取款2萬元以上需要向派出所進行報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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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在吉林銀行取錢要派出所同意。(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對此,微博熱門社會時事博主「說好的5872」發文指出,吉林銀行回應「取款2萬元以上需派出所同意」此舉是為防範電信詐騙,「按照這個邏輯是不是帶現金上街也得派出所同意啊?理由是萬一被盜了咋辦?」

電信詐騙的確猖獗,但毫無徵兆或可疑線索,捕風捉影也得有點風和影子吧?僅僅根據取款金額就進行限制是不是過頭了?」文章稱,吉林銀行與儲戶之間僅僅是平等民事主體關係,「你憑啥單方面設置強制措施?」

文章指,存取款轉賬自由是「民法典基本法規定的物權」,如果想要對基本法律規定的權利進行限制可有極高的要求,「不是你行政機關隨便弄個文件就行的」。不能打著「為你好的理由」隨便限制民眾的權利,「按照這個邏輯,你都可以隨便扣別人的車,理由是怕你出車禍」。

不少微博網民嘲諷「都是為了你好!」,「銀行知道自己已經違法了嗎?乍一看是因噎廢食,深層原因則是中小銀行為了避免流動性枯竭的胡作非為!」「聞所未聞,見所未見!這樣的話,還敢到吉林銀行存錢嗎?」「賬戶裡難道不是自己的錢?」「這銀行快破產了」。

X網民「窪地老劉」說,「吉林銀行就快完蛋!這不是個別現象,幾乎所有地方銀行都會出問題,因為銀行不是法外之地,要接受黨的領導,要為‘地方經濟(其實是政府的錢袋子)’服務。不被掏空是不可能的。」也有網民說,「全國都差不多,打著防詐騙的旗子為所欲為。」

「反抗者時報」發文表示,這種「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的粗暴做法看似是在保護民眾的財產安全,「實則是將公民的基本權利踩在腳下,是對個人自由和尊嚴的踐踏」,吉林銀行的「奇葩規定」,將「防詐騙」推向荒誕的極端,也暴露了當下中國社會過度管控、忽視個人權利的深層問題。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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